大连宝山硅石有限公司“6.7”物体打击事故

6月7日下午,大连宝山硅石有限公司组织人员进行矿石采选作业,一名工人被采场上部滚落的矿石砸中头死亡。

  (一)事故单位及相关背景情况
  大连宝山硅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山硅石),是一家玻璃用石英岩矿采选企业,持有辽宁省安监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庄河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采矿许可证,该公司未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宝山硅石矿山为露天采石场,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方法开采。2016年6月6日,宝山硅石按照开采任务计划,聘用庄河市安信爆破有限公司在采石场上步开采台阶作业面实施了爆破作业。

  (二)事故详细经过及救援情况
  6月7日 15时30分左右,作业面浮石清理完毕,孙本家、于广升从坡面下来。负责捡废石的姜丰波(死者)、吕书财见撬毛工从山上下来,就来到作业面坡底区域,开始从爆破崩落的硅石矿料堆中捡废石(矿料中存在的影响成品硅石粉品位的深色杂石)。大约16时10分左右,在姜丰波附近捡废石的吕书财听到一声响,抬头一看,见有一块重约5、6公斤重的石头滚落在他附近,接着看到姜丰波倒在地上,安全帽被砸落在地,姜丰波脑后出血。见此情景,吕书财立即喊人帮忙将姜丰波抱出事故现场。随后,现场负责人李胜等人将姜丰波伤者送往庄河市中心医院进行救治。2016年6月10日上午10时40分,姜丰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庄河市政府成立由安监局、公安局、监察局、总工会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调查,同时通知庄河市人民检察院介入调查。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勘查取证,询问事故的有关人员,调阅相关材料,认定造成此起事故发生的原因如下:
  1.直接原因
  (1)宝山硅石作业人员姜丰波、吕书财忽视安全,冒险进入刚清理完浮石,还未经现场负责人检查验收的矿山开采作业面坡底区域捡废石,是此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采石场在爆破作业后,浮石清理不彻底,作业面上有浮石、危石或隐石,是事故发生的另一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宝山硅石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没有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监督检查不到位;劳动组织不合理,把硅石粉加工前的捡废石工序设在矿山开采作业面下方区域;制订的浮石清理、捡废石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内容不具体、操作性不强;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够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3.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宝山硅石“6.7”物体打击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事故责任分析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庄河市安监局对负有主要责任的宝山硅石及事故相关责任人做出了处罚。

  (五)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事故发生后,庄河市安监局要求宝山硅石采取如下防范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一要修订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执行到位;
  二要禁止将“人工捡废石”工序设在开采作业面下方危险区域;
  三要抓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四要做好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杜绝违章冒险作业行为的发生;
  五要立即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为指导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同时,庄河市安监局牵头组织采取了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和组织矿山企业负责人进行事故案例分析、安全培训等措施,做到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