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富安煤炭有限公司“4.9”运输事故剖析汇报材料

2015年4月9日凌晨3时30分,富安公司掘进一工区在172西轨下山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一、矿井基本情况:

山东富安煤炭有限公司隶属于枣庄市山亭区,是地方国有企业。矿井采用立井开拓,中央边界式通风,矿井为瓦斯矿井(低),煤层自燃倾向等级为Ⅱ类自燃,水文地质条件属于中等类型。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矿井主采煤12下、17两层煤,现生产1个综采工作面、2个炮采工作面、4个掘进工作面。

二、事故情况:

1、事故发生时间:2015年4月9日凌晨3时30分

2、事故发生地点:172西轨道第一部绞车下把钩

3、事故类别:运输事故

4、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5、死亡人数:1人

6、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332.41万元

三、事故经过及抢救过程

172西轨道总长486m,整个运输路线采用调度绞车提升运输,安装2部JD-2型(25KW)绞车和1部JD-1型(11.4KW)绞车,三部绞车安装齐全完好,各种安全设施完善且使用正常。

2015年4月9日凌晨3时30分,掘进一工区推车工韩百胜听到一部绞车上把钩提车信号,看到在下把钩处有两辆重车没有挂车(当时现场的把钩工颜培良在第二部绞车下把钩接重车),自己进行挂车准备提升,把主钩头和第二辆车后面的保险绳、车尾都挂完,忘记连接三环,也没按照规定对列车防脱销和链接装置等进行检查,就发出提车信号。由于两车当中的三环没有连接,在提升时第二辆重车的后端(挂车尾和保险绳端)被保险绳吊起后,砸到正在把钩硐室口的韩百胜头部,矿车碰到巷帮后倾翻。

当一部绞车司机赵连普发现绞车钢丝绳异常跳动后,立即停车让上把钩工孔令杰去查看,与此同时,在第二部绞车下把钩接完重车的把钩工颜培良,听到有异常动静后,也赶到第一部绞车下把钩,发现韩百胜倒在把钩硐口处,立即喊孔令杰和跟班副区长刘猛等人进行抢救,并向调度室汇报。

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启动矿井应急预案,通知矿值班领导张继华、张余成和矿带班领导秦宗文 ,并组织人员下井抢救,同时向公司总经理崔伟宏进行了汇报,韩百胜被救上井后紧急送往滕州市人民医院抢救,虽经全力抢救终因伤势过重于9日5时死亡。按照规定,矿井及时向鲁南监察分局、枣庄市煤炭局、山亭区煤炭局进行了事故报告。

接到事故报告后,鲁南煤监分局、枣庄市煤炭局、山亭区煤炭局及山亭区公安、工会、司法等单位的领导和有关人员陆续到达富安公司,查看井下事故现场,安排指导救治及善后处理工作。

四、事故原因分析及教训

(一)直接原因

掘进一工区推车工韩百胜,未经过专业技术培训,没有信号把钩工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书,个人严重违章作业,在未连挂两矿车中间的连接装置也没有进行检查的情况下,直接发出提升信号,导致在矿车上提期间被保险绳拉翻的第二辆矿车砸伤头部致死。

(二)间接原因

1、矿井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力,各级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存在松懈麻痹思想,值班和跟班管理干部安排抓安全只落实在口头上,未严格在现场落实。

2、工区日常工作安排不严不细,安全学习不深入,“三大规程”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及互保联保制度贯彻落实不到位。

3、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部门现场巡回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不够,未对零星岗位、薄弱环节及时进行巡查,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和“三违”行为。

4、职工安全意识淡薄,自保、互保意识差,思想素质低,缺少识别安全隐患的能力和遵章作业的自觉性、主动性。

5、职工安全培训和技能教育培训不足,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贯彻落实不到位,也是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三)事故教训

这次事故的发生,给伤者家庭带来巨大悲痛,给我矿的安全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给矿井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同时也给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造成了极大影响。

事故的发生都由有多种原因造成的,各级管理干部、安检人员若能及时发现隐患并制止违章行为,将会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完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和巡回检查力度,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心和责任感,做到主动抓安全、管安全,个人做好自主保安,减少“三违”事故。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保互保意识,切实让员工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变“让我安全”为“我要安全”。

下一步必须加强安全培训,认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使每位员工清楚所在岗位中存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危险源,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保互保能力,时刻为安全生产长治久安做出不懈的努力。

五、事故“四不放过”落实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和打算

(一)责任追究

1、韩百胜:富安公司掘一工区推车工,在172西轨道第一部绞车下车场无信号把钩工操作资格证挂车和发送信号,且没有连接三环,严重违章作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韩百胜已经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

2、颜培良:富安公司掘一工区信号把钩工,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推车工韩百胜违章操作行为,负互保、联保责任,给予开除矿籍、留矿使用一年处分。

3、刘猛:富安公司掘一工区跟班副区长,是本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事故的发生负现场管理主要责任,工作失职,给予免职处分。

4、赵XX:富安公司掘一工区区长,全面负责区队安全生产工作,是本工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工作失职,当日值班,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5、谭XX:富安公司跟班安检员,现场监督检查不到位,负现场直接监督检查责任,给予开除矿籍、留矿使用一年处分。

6、孙XX:富安公司安全科科长,日常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对安全检查员日常管理不力,事故发生负由主要监督检查责任,当日值班,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7、张XX:富安公司生产部经理,负责西井采掘生产管理,日常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当日值班,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8、富安公司安全部经理,负责矿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安全检查不力,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带班巡回检查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9、富安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矿井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当日值班,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安全技术管理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0、富安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全面履行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在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工作方面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处罚。

(二)防范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1、全矿井停产整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事故发生后全矿立即停产整顿,针对本次事故结合各自的现场认真进行剖析,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真正把安全第一、不安全不生产的理念贯彻到每个人心中,让遵章守纪成为工作的习惯,杜绝安全管理盲区和薄弱点。

2、强化教育培训工作

今后加大职工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技能,增强按章作业意识,增强自主保安意识,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全矿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全面对新《安全生产法》、“三大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进行贯彻学习,并严格进行考核,确保人人按规章作业,要求学习必须有记录、考核必须有成绩。

3、全面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事故发生后,由各部门经理和各专业副总牵头组织安全部门、机电专业、通防专业、防治水专业、技术专业等各专业人员,深入现场进行全面、全方位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各环节、多层次,深挖细找,不留死角,将隐患彻底消除在萌芽状态。

4、健全完善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切实强化提升运输安全管理

今后健全完善机电运输管理制度,按照职能分工强化机电运输管理职能部门的职责,优化提升运输系统你,加强提升运输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提升运输设备、设施的设计、审批、安装、使用等安全技术管理制度,确保部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强化对井下运输安全薄弱环节的管理及监督检查,及时完善井下运输安全设施,细化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和岗位责任制。

5、严格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今后严格执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和规定,培训配齐特殊工种持证人员,严禁无证上岗,对查出的无证上岗、无证操作人员一律调岗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进一步强化提升运输人员管理,严禁一人多岗。

6、加大巡回监督检查力度

今后安全部门要加强日常现场巡回监督检查力度,搞好突击检查、专项检查和特殊时期的检查工作,特别是重点抓好上下山提升运输等零星岗点、特殊地段的安全管理,确保严格按规程和措施作业。

7、积极选用先进装备,提高运输连续化水平

下一步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辅助运输设备,掘进巷道采用耙装机、皮带运输,上下山轨道选用无极绳绞车等运输设备,提高运输连续化水平,切实保障运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