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场边坡坍塌 埋死3人

2003年10月31日16时10分,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的大连FH石材厂,发生边坡坍塌,3名正在作业的矿工被坍塌的矿石掩埋致死。

  一、事故详细经过:
  大连FH石材(以下简称FH石矿)隶属甘井子区YG村所属的村民股份制企业,1997年11月12日由郝*租赁经营,租赁期为10年,每年租金20万元人民币。2003年8月份村委会主任又将矿山的经营权临时转让给了郝AA经营(经营期为200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2003年10月31日上午,郝AA安排矿工陈*清理采矿场二层台面的运输道,董*在同一层操作潜孔钻机打眼,凿岩工刘*、朗*清理采场坡面的浮石,陈*驾驶挖掘机在三层台面清理矿石。当工作进行到16时10分左右,凿岩工刘*、朗*正在清理浮石的第二台阶与第三台阶之间的边坡突然坍塌(坍塌的矿石约4800立方米),将两人和正在坡面下方第三台阶进行作业的陈*及驾驶的挖掘机一同埋在矿石中。事故发生后,经全力抢救,在坍塌的矿石中找到了陈*、刘*、朗*三人的尸体。

  二、事故原因分析
  经过市、区联合调查组的现场勘查取证,并依据大连市事故调查分析中心提交的《大连甘井子FH石材厂“2003.10.31”事故现场勘查报告》,认定造成此起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原因如下:
  (一)直接原因
  1.FH石材厂采矿场的南部,矿岩节理比较发育,小的断层较多,而发生坍塌的梯段坡面因接近地表风化作用强,在断层面上沉积的泥质填塞物,因潮湿而减小断层面的粘着力,加上坍塌岩体断层面的坡角为35度,较岩层的倾角(20度)大,其在横断面上的重心与其在台阶坡面上支撑点间的坡角约50度左右,远大于岩石的自然安息角(37-38度),致使这部分矿岩产成自然下滑的作用力,当该力大于断层面上的粘着力时,使矿岩产生顺层滑动,是造成此起重大死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FH石材厂在采石场南部的的采矿活动,将发育的矿岩小的断层揭露了出来,在断层下方进行正常的采矿和爆破作业破坏了岩体的支撑,在潜孔机钻孔和挖掘机铲装作业的振动下,加速了处于不稳定的矿岩发生了顺层滑动,是造成此起重大死亡事故发生的另一直接原因,也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二)间接原因
  1.FH石材厂缺乏矿山地质、采矿、爆破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坍塌部分地质构造情况比较特殊,可能发生边坡坍塌事故,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也没有制定边坡安全管理的规定和防止边坡坍塌事故发生的措施。特别是主要领导者缺乏必要的地质及采矿专业知识,在险情存在的情况下,仍继续组织生产,造成了坍塌事故的发生。是造成此起重大死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2.FH石材厂对采矿现场的安全管理有漏洞。正在进行采掘作业的南部台阶宽度部分达不到矿管部门审批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要求的不小于30米的规定,发生坍塌下部台阶的宽度仅有15米,使坍塌的矿岩冲断第三级台阶和第四级台阶,4800立方米的矿岩堆积于采场的底部,致使事故扩大,将在第三层台阶面驾驶挖掘机清理矿石的陈宝林连同挖掘机一起砸落在矿岩下,是造成此起重大死亡事故发生的又一间接原因。也是事故的重要原因。
  3.YG村村民委员会在将富华石矿租赁经营后,对矿山开采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管不到位,使所属矿山近几年多次发生伤亡事故,也是造成此起重大死亡事故发生间接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