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治金工业部第18冶金建设公司坠落事故
关于治金工业部第18冶金建设公司坠落事故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83年10月22日23时20分,冶金工业部第18冶金建设公司施工天津水泥厂烟囱工程发生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4人,重伤1人,轻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11万多元。
1983年8月29日,该冶金建设公司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与天津市化建公司签订合同,分包了天津水泥厂一座65米高的钢筋混凝土烟囱工程,该工程由三建筑工程公司一工区采用无井梁液压提升滑模施工,10月22日23时20分左右,当滑升到60米高度时,突然发生操作平台整体倾覆坠落事故,造成在平台上操作的16名职工中14名死亡,轻、重伤各1人。
二、事故原因分析
该三建筑工程公司采用无井梁液压提升滑模施工中,滑升速度与出模后的混凝土强度增长值不相适应,强度增长缓慢、滑升速度偏快,使承力杆失稳,造成滑模操作平台整体倾覆。领导干部思想麻痹,措施不力,技术指导上盲目性大,缺乏科学性,施工管理违反程序,处于混乱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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