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湖州化工厂聚乙烯聚合釜泄漏爆炸事故

关于浙江湖州化工厂聚乙烯聚合釜泄漏爆炸事故

关于浙江湖州化工厂聚乙烯聚合釜泄漏爆炸事故

1972年1月21日17时5分,浙江湖州聚乙烯车间聚合釜泄漏爆炸,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2人。

事故经过

1972年1月14日,聚乙烯车间开车复产,15日投入第1釜料。21日15时35分,投入第13釜料,至17时5分时,釜内压力为2.5kg/cm2,温度87~90℃,并准备出料。忽然听到“啪”的一声,釜上东侧的玻璃视镜破裂,接着轰的一声巨响,瞬间出现火光,同时发生断电,整个厂房内所有门窗都被爆炸气浪击破或被烈火烧毁,聚合釜周围的电气开关、仪表均被烧坏或震坏。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由于聚合釜东侧视镜玻璃突然破碎,冲出大量乙烯气体和溶剂汽油蒸气,与聚合釜外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并击破视镜上方25cm处的防爆灯(也可能由于气体从釜内冲出产生静电火花)而引起爆炸。

间接原因

聚合釜的视镜玻璃原设计是直径95mm×15mm(根据设计零部件手册,该视镜玻璃规格可耐压6kg/cm2),后来为了便于操作人员窥视釜内反应情况,于1970年上半年改大为直径145mm×12mm(在设计零部件手册上没有该规格数据),连续使用了一年半。由于该规格的视镜玻璃耐压较差而引起破碎。

防范措施

1.取消视镜上方的防爆灯;

2.视镜玻璃恢复到原设计要求,即重新使用直径95mm×15mm的视镜玻璃;

3.溶剂贮槽作适当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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