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起墙体模板坍塌事故的分析
关于一起墙体模板坍塌事故的分析
2006年12月25日上午11:30左右,位于泉州市泉港区324国道涂岭收费站的附近在建工程,发生一起因墙体模板坍塌,引起脚手架倒塌,导致正在墙体及脚手架施工的11名工人掉落地面,造成轻伤的事故。现对该事故分析如下:
1工程概况和事故经过
1.1工程概况:该工程位于泉港驿峰路口与324国道交叉口,总建筑面积58808m²、造价2587万元,本期实施8幢各类办公楼:A型2#厂房、B型墙体模板、1#厂房、2#厂房、3#厂房、综合楼、1#宿舍楼,除B型、1#厂房、2#厂房、3#厂房为双跨排除结构外,其余均为全现浇钢筋砼结构。发生事故的B型厂房属于双跨排架结构法
1.2事故发生的经过:2006年12月25日,施工单位正在施工B型厂房3#女儿墙压顶浇灌混凝土。该厂房层高8.1m,女儿墙高度1.5m,总高度9.6m。现场未搭设垂直运输机械,当时施工分成2组,每组6人,其中4人站在女儿墙压顶上,并与构造柱一起浇灌混凝土,其余8人站在脚手架对接用桶装水泥浆进行浇注。由于当时女儿墙体砌体23日刚砌,砂浆强度不够,加上混凝土女儿墙压顶已至完工。经计算混凝土重量达25000kg,墙体模板压顶支撑强度和稳定性不够,造成系统失稳,墙体震动跨蹋,倒下的大量砌体砖头及钢筋混凝土压塌脚手架从A交12-21轴长度50m左右,整体倒塌,使得站在女儿墙及脚手架上的施工人员跌落,造成11人的轻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6万元。
2、事故的原因分析
根据现场勘查、并对调查笔录和有关资料综合分析,造成这起女儿墙墙体模板坍塌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施工方面违章操作,违反施工程序,也有监理单位监管失职。现从施工、监理两个责任主体方面的因素分述如下:
2.1、施工因素
2.1.1施工企业末针对该女儿墙浇注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末针对支撑荷载进行计算。经事故现场调查,一是该女儿墙的压顶、模板支撑无可靠立足点,模板支撑支架强度和稳定性不够,造成失稳,二是无施工方案及模板支撑荷载计算。是发生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也是一起严重违章而引起质量的安全事故。
2.1.2违反施工程序,施工单位为了赶进度,23日才砌砖墙、24日模板支撑、25日进行女儿墙压顶,造成墙体砂浆强度不够;另外,本应先浇注构造柱,但施工单位将构造柱与女儿墙压顶同时浇注。也是发生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1.3因构件失稳而造成倒塌事故。因砖墙受压构件较长,在压力还末达到极限时,工人4人站在女儿墙体上施工,实然产生弯曲以致引起破坏。
2.1.4竹脚手架搭设末高出女儿墙1.2m以上,外架与建筑物连接点设置不符合要求,连接点偏少,拉结点铁丝直径小,竹材质差,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以致工人站在女儿墙体上施工引起墙体倒塌,造成脚手架倒塌。
2.1.5女儿墙压顶时,外架末高出楼层1.2m,且末搭设操作平台,导致于4名工人无安全立足之处,而违章站在女儿墙压顶上进行混凝土浇作业,造成砖墙倒塌。
2.1.6对该女儿墙压顶模板支撑安装好后,不经过认真严格检查验收,而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隐患无法及时排除。
2.1.7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混乱,安全机构不健全,工地面积58808m²,只配备一名安全员,且安全员业务素质低下,连基本安全知识都不懂,更谈不上管理工地安全。
2.1.8安全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得不到很好落实,无工地日常安全检查记录和公司安全检查记录,对入场新工人无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2.1.9末对有关安全施工技术要求,施工单位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末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2.2监理因素
2.2.1监理单位末对施工单位女儿墙压顶提出施工方案并进行审批,施工现场浇注女儿墙压顶时,无进行旁站监理,事故发生时,监理人员不在施工现场。
2.2.2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违章操作,违反施工程序的行为未能及时制止或报告,这是监理单位监管失职。
2.2.3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墙体模板支撑无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发现事故安全隐患,无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无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2.2.4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无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3防范措施
3.1从这起事故反映出,该工程墙体模板支架搭设的过程中,从工人到管理人员、从项目经理到公司经理及监理公司都没有提出问题,也都没有提醒有关人员编制方案,及验收,只要是哪位领导或管理人员有一点安全法制意识,检查工作周到一些,就有可能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避免事故的发生。因此,加强安全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法制观念、安全质量意识和管理技术水平,是十分重要的。
3.2施工单位应健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业务素质高安全员,切实负起责任落实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管,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3.3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必须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并按有关权限、程序审批后才能施工,对违章要严肃处理。
3.4加强施工单位安全制度建设。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业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对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5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临时固定设施。
3.6加强模板工程和脚手架工程的专项验收,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经监理单位签认后,才可以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严禁不经各方验收,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提前使用。
3.7施工单位安排合理施工程序和合理工期,提高女儿墙砖砌体的强度和质量,构造柱与女儿墙压顶时,应分开浇注,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3.8加强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一是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二是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三是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3.9发挥建设单位监管作用,对施工单位违章操作、违反施工程序的情况下,要及时制止和停止作业。
结束语:这是一起本不应该发生的事故,其根源在于企业(包括项目部)安全管理混乱、思想上重视不够,组织上把关不严,违章作业、违反施工程序,监理单位监管失职所致,这个教训是深刻的。此次事故告诫我们,施工生产中各级领导必须学习安全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方案,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工作要细致、方法要稳定,才能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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