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成都市企业应对新冠疫情的“安责险七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功能,主动帮助企业降低安全生产风险,提高风险保障,支持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支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成都市应急局推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惠企方案:
一、延长保险期限。
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续保成都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企业,可免费延长保险期限1个月。对于因未解除疫情防控而造成停工停产超过1个月的企业,具体免费延长期限根据相关部门要求的实际停工停产时间确定,最长不超过90天。
二、降低保险费率。
自本实施方案生效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之前,首次投保成都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参保企业,可享受9折费率优惠。
三、利润损失保障。
因停工停产造成利润损失,保险公司按最低费率为企业提供保险保障。保险方案见附件《关于支持成都市企业复工复产的利润损失保险方案》。
四、扩大保障范围。
对于在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参保成都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企业(包括成都市内注册的所有续保企业、新投保企业),可以免费扩展《传染病救助责任保险条款》,企业复工复产后,参保人员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身故、残疾的,保险人按照最高10万元/人的标准进行赔付,统保示范项目参保企业累计赔偿限额600万元。
五、提供事故预防服务。
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加强安全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等事故预防服务,并优先满足生产、经营疫情预防药物、检测仪器、治疗药物、防护物资企业的服务需求,支持疫情防控企业积极稳妥复工复产。
六、扩大事故预防费用使用范围。
在疫情防控期间,针对安责险投保企业生产的抗疫用设备物质运输业务,免费提供物质运输损失保险。
七、精准提供点对点防控服务。
对所有投保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回访调研,了解和收集企业存在的问题困难、意见建议,及时提供响应的服务。
标的/责任 | 方案1 | 方案2 | 方案3 | 方案4 |
财产基本险 | 10000元 | 10000元 | 10000元 | 10000元 |
火灾、爆炸导致的营业中断损失 | 10000元 (500元/天) | 10000元 (1500元/天) | 10000元 (3000元/天) | 10000元 (6000元/天) |
传染病导致的营业中断损失 | 8000元 (500元/天) | 28000元 (1500元/天) | 62000元 (3000元/天) | 132000元 (6000元/天) |
防疫或隔离费用支出(定额赔付) | 4000元 | 8000元 | 10000元 | 12000元 |
价格 | 146元/家 | 359元/家 | 700元/家 | 1663元/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