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发布!对相关目录做出调整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 告
2021年第41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经广泛征求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对《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号)中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项目》进行了修订和调整,同时,新制定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项目》,现一并予以公告。
以上目录和项目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3号公告同时废止。
附件:1.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
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
3.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项目
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项目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1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
许可类别 | 项目 | 由总局实施 的子项目 | 总局授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或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的子项目 | 备 注 |
设计 单位 许可 | 压力容器设计 | 压力容器分析设计(SAD)
| 1.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2.移动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 1.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设计本单位制造的压力容器,无需单独取得设计许可(含分析设计),在制造许可证上注明实际设计范围。无设计能力的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将设计分包至持有相应设计许可的设计单位。 2.申请分析设计许可的单位必须先取得规则设计许可。 |
压力管道设计 | 无 | 1.长输管道 (GA1、GA2) 2.公用管道(GB1、GB2) 3.工业管道(GC1、GC2、GCD) | 许可参数级别见注一。 | |
制造 单位 许可 | 锅炉制造(含安装(散装锅炉除外)、修理、改造) | 锅炉(A,不限具体产品范围) | 1.锅炉(A,限定A级锅炉部件、热水锅炉、余热锅炉、油田注汽炉、盘管锅炉、电加热锅炉等) 2.锅炉(B) | 许可参数级别见注二。
|
压力容器 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 1.固定式压力容器 (1)大型高压容器(A1) (2)超高压容器(A6) 2.移动式压力容器 铁路罐车(C1) 3.氧舱(A5) 4.气瓶 特种气瓶(纤维缠绕气瓶(B3)) | 1.固定式压力容器 (1)其他高压容器(A2) (2)球罐(A3) (3)非金属压力容器(A4) (4)中、低压容器(D) 2.移动式压力容器 (1)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C2) (2) 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C3) 3.气瓶 (1)无缝气瓶(B1) (2)焊接气瓶(B2) (3)特种气瓶(低温绝热气瓶(B4)、内装填料气瓶(B5))
| 1.固定式压力容器压力分级方法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 2.大型高压容器指内径大于或者等于2米的高压容器。 3.超大型压力容器是指因直径过大无法整体通过公路、铁路运输的压力容器。从事超大型中低压非球形压力容器现场制造的单位,应取得相应级别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许可证书注明含超大型中低压非球形压力容器现场制造),持有A3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单位可以从事超大型中低压非球形压力容器现场制造。 4.特种气瓶包括纤维缠绕气瓶(B3)、低温绝热气瓶(B4)、内装填料气瓶(B5)。 5.覆盖关系:A1级覆盖A2、D级,A2、C1、C2级覆盖D级。 6.取得A5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单位可以制造与其产品配套的中低压压力容器。 | |
制造 单位 许可 | 安全附件 制造 | 爆破片装置 | 1.安全阀(A、B) 2.紧急切断阀(A、B) 3.燃气气瓶阀门(不含车用燃气阀门) | 1.安全阀、紧急切断阀许可参数级别见注三。 2.其他气瓶阀门只需通过型式试验。 |
压力管道 元件制造 | 无 | 1.压力管道管子(A、B) 2.压力管道阀门(A1、A2、B) 3.压力管道管件(无缝管件(B1、B2)、有缝管件(B1、B2)、锻制管件、聚乙烯管件) 4.压力管道法兰(钢制锻造法兰) 5.补偿器(金属波纹膨胀节(B1、B2)) 6.元件组合装置 | 1.同品种A级覆盖B级。 2.压力管道元件许可参数级别见注三。 3.只需通过型式试验的压力管道元件见注四。 | |
境外特种设备制造
| 境外承压类特种设备实施制造许可制度: 1.锅炉 2.压力容器 3.气瓶 4.安全附件(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阀、燃气气瓶阀门) 5.压力管道元件(压力管道管子、压力管道阀门) | 无 | 1.境外承压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参数级别、型式试验要求与境内相同。 2.进口境外机电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及其部件,在投入使用前应通过型式试验。 | |
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1)
| 1.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2、B) 2.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3.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4.液压驱动电梯 5.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 | 许可参数级别见注五。
| |
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 桥式、门式起重机(A) | 1.桥式、门式起重机(B) 2.流动式起重机(A、B) 3.门座式起重机(A、B) 4.机械式停车设备 5.塔式起重机、升降机 6.缆索式起重机 7.桅杆式起重机 | 许可参数级别见注六。 | |
制造 单位 许可 | 客运索道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 1.客运架空索道(脱挂抱索器索道、双线往复式索道、单线固定抱索器索道) 2.客运缆车 3.客运拖牵索道 | 无 | 无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含修理、改造) | 无 | 1.机动工业车辆(叉车) 2.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观光车、观光列车) | 观光车:额定载客人数(含驾驶人员)6—23人、且最大运行速度≤30Km/h; 观光列车:额定载客人数(含驾驶人员和安全员)≤72人、且最大运行速度≤20Km/h。 | |
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 无 | 1.滑行和旋转类(含游乐车辆和无动力类)(A、B) 2.游乐车辆和无动力类 3.水上游乐设施 | 许可参数级别见注七。 | |
安装 改造修理 单位许可 | 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 | 长输管道安装(含修理、改造)(GA1)
| 1.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A、B) 2.长输管道安装(含修理、改造)(GA2) 3.公用管道安装(GB1、GB2) 4.工业管道安装(GC1、GC2、GCD) | 1.锅炉安装许可参数级别见注二。 2.压力管道安装许可参数级别见注一。 3.固定式压力容器安装不单独进行许可,各类车用气瓶安装无需许可。 4.可以从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的生产单位资质规定见注八。 5.压力容器改造和重大修理由取得相应级别制造许可的单位进行,不单独进行许可;A2级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可以修理和改造A1级大型高压容器。 6.公用管道、工业管道改造和重大修理由取得相应级别安装许可的单位进行,不单独进行许可。 |
电梯 安装(含修理) | 无 | 1.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1 、A2、B) 2.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3.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4.液压驱动电梯 5.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 | 许可参数级别见注五。
| |
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 | 无 | 1.桥式、门式起重机(A、B)) 2.流动式起重机(A、B) 3.门座式起重机(A、B) 4.机械式停车设备 5.塔式起重机、升降机 6.缆索式起重机 7.桅杆式起重机 | 许可参数级别见注六。 | |
客运索道安装(含修理) | 无 | 1.客运架空索道(脱挂抱索器索道、双线往复式索道、单线固定抱索器索道) 2.客运缆车 3.客运拖牵索道 | ||
大型游乐设施安装(含修理) | 无 | 1.滑行和旋转类(含游乐车辆和无动力类)(A、B) 2. 游乐车辆和无动力类 3.水上游乐设施 | 许可参数级别见注七。 |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修理 | 无 | 1.机动工业车辆(叉车) 2.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观光车、观光列车) | 观光车:额定载客人数(含驾驶人员)6—23人、且最大运行速度≤30Km/h; 观光列车:额定载客人数(含驾驶人员和安全员)≤72人、且最大运行速度≤20Km/h。 | |
充装 单位 许可 |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 | 无 | 全部 |
注一:压力管道设计、安装许可参数级别
许可级别 | 许可范围 | 备注 |
GA1 | 设计压力大于4.0MPa(表压,下同)的长输输油输气管道 | GA1级覆盖GA2级 |
GA2 | GA1级以外的其他长输管道 | — |
GB1 | 燃气管道 | — |
GB2 | 热力管道 | — |
GC1 | 1.输送《危险化学品目录》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急性毒性类别1介质、急性毒性类别2气体介质和工作温度高于其标准沸点的急性毒性类别2液体介质的工艺管道; 2.输送GB 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者甲类可燃液体(包括液化烃),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的工艺管道; 3.输送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0MPa,或者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且设计温度高于或者等于400℃的工艺管道。 | GC1级、GCD级覆盖GC2级 |
GC2 | 1.GC1级以外的工艺管道 2.制冷管道 | — |
GCD | 动力管道 | — |
注二:锅炉制造、安装许可参数级别
许可参数级别 | 许可范围(注) | 备注 |
A | 额定出口压力大于2.5MPa的蒸汽和热水锅炉 | A级覆盖B级。 |
B | 额定出口压力小于等于2.5MPa的蒸汽和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 |
注: 1.A级锅炉制造许可范围还包括锅筒、集箱、蛇形管、膜式壁、锅炉范围内管道及管道元件、鳍片式省煤器,其他A级承压部件制造由上述制造许可覆盖,不单独进行许可。 2.B级许可范围的锅炉承压部件由持锅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不单独进行许可。 3.锅炉制造单位可以安装本单位制造的锅炉(散装锅炉除外)。 4.锅炉改造和修理,应由取得相应级别的锅炉安装资格的单位或相应级别的锅炉制造资格的单位进行,不单独进行许可。 5.锅炉范围内管道可以由锅炉制造单位设计,也可以由取得GCD级压力管道设计许可的单位设计;锅炉范围内管道中使用的管件和元件组合装置(减温减压装置、流量计(壳体)、工厂化预制管段),由相应级别的锅炉制造单位制造或者由取得相应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的单位制造;锅炉范围内管道中使用的管子、阀门、补偿器等压力管道元件,由取得相应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的单位制造。 |
注三:安全阀、紧急切断阀、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参数级别
设备类别(品种) | 许可参数级别(除紧急切断阀外同品种A级覆盖B级) | |
A级 | B级 | |
安全阀 | 1.公称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 MPa且公称通径大于或者等于100mm的安全阀; 2.公称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且设计温度低于或者等于零下101℃的安全阀 | 其他安全阀 |
紧急切断阀 | 用于移动式压力容器上的紧急切断阀 | 其他紧急切断阀 |
压力管道管子(无缝钢管、焊接钢管、非金属材料管) | 1.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50mm且公称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MPa用于压力管道的无缝钢管 2.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800mm用于输送石油天然气的焊接钢管3.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450mm用于输送燃气的聚乙烯管 | 除A级以外的其他无缝钢管、焊接钢管、聚乙烯管;非金属材料管中的其他非金属材料管。 |
压力管道阀门(金属阀门) | A1:公称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300mm的金属阀门 A2:公称压力大于4.0MPa且设计温度低于或者等于零下101℃的金属阀门 | 公称压力大于4.0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其他金属阀门。 |
压力管道管件(无缝管件、有缝管件、锻制管件、聚乙烯管件) | 锻制管件、聚乙烯管件,不分级 | |
— | B1: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300mm且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540MPa的无缝管件、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540MPa的有缝管件; B2:其他无缝管件、有缝管件。 | |
补偿器(金属波纹膨胀节) | — | B1:公称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 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0mm的金属波纹膨胀节; B2:其他金属波纹膨胀节。 |
法兰(钢制锻造法兰) | 钢制锻造法兰,不分级 | |
需要制造许可的元件组合装置 | 燃气调压装置、减温减压装置、流量计(壳体)、锅炉范围内管道和长输油气管道使用的工厂化预制管段。 | |
注: 1.元件组合装置是指由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密封元件等压力管道元件组合(焊接、法兰连接等)在一起具备某种功能的装置,包括井口装置和采油树、节流压井管汇、燃气调压装置、减温减压装置、阻火器、流量计(壳体)、工厂化预制管段。不需要制造许可的元件组合装置仍需要进行制造监督检验或者通过型式试验。 2.工厂化预制管段是指制造单位在工厂内根据施工设计图将压力管道元件焊接组装整体出厂的管道元件产品,包括:汇管、过滤器、分离器、凝水(气)缸、除污器、混合器、缓冲器、收发球筒、鹤管等,不包括在施工现场进行的管道预制。 |
注四:只需通过型式试验的压力管道元件
设备类别 | 需通过型式试验的设备品种(产品) |
压力管道管子 | 无缝钢管(热扩) |
有色金属管 | |
球墨铸铁管 | |
复合管 | |
压力管道管件 | 复合管件 |
非金属管件(不包括聚乙烯管件) | |
压力管道阀门 | 金属阀门(公称压力小于或者等于4.0MPa) |
非金属阀门 | |
补偿器 | 旋转补偿器 |
非金属膨胀节 | |
压力管道密封元件 | 金属密封元件 |
非金属密封元件 | |
压力管道特种元件 | 防腐管道元件 |
压力管道特种元件 (元件组合装置) | 井口装置和采油树、节流压井管汇、阻火器 |
注五:电梯许可参数级别
设备类别 | 许可参数级别 | 备注 | ||
A1 | A2 | B |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 额定速度>6.0m/s | 2.5m/s<额定速度≤6.0m/s | 额定速度≤2.5m/s | A1级覆盖A2和B级,A2级覆盖B级。 |
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 不分级 | |||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 不分级 | |||
液压驱动电梯 | 不分级 | |||
杂物电梯 (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 | 不分级 |
注六:起重机械许可参数级别
设备类别 | 许可参数级别 | 备注 | |
A | B | ||
桥式、门式起重机 | 200t以上 | 200t及以下(注) | A级覆盖B级,岸边集装箱起重机、装卸桥纳入A级许可。 |
流动式起重机 | 100t以上 | 100t及以下(注) | A级覆盖B级 |
门座式起重机 | 40t以上 | 40t及以下(注) | A级覆盖B级 |
机械式停车设备 | 不分级 | ||
塔式起重机、升降机 | |||
缆索式起重机 | |||
桅杆式起重机 | |||
注:t是指额定起重量(吨)。 |
注七:大型游乐设施许可参数级别
设备类别 | 许可参数级别 | 备注 | |
A | B | ||
滑行和旋转类 (含游乐车辆和无动力类) | 1.滑行车类:运行速度≥50km/h,或轨道高度≥10m 2.架空游览车类:轨道高度≥10m,或单车(列)承载人数≥40人 3.滑道类长度≥800m 4.观览车类:高度≥50m,或单舱承载人数≥38人 5.陀螺类:倾角≥70°,或回转直径≥12m 6.飞行塔类:运行高度≥30m,或承载人数≥40人 7.转马类:回转直径≥14m,或承载人数≥90人 8.自控飞机类:回转直径≥14m,或承载人数≥40人 | A级以外的其他滑行和旋转类大型游乐设施。 | A级覆盖B 级,滑行和旋转类许可可以覆盖游乐车辆和无动力类大型游乐设施许可。 |
游乐车辆和 无动力类 | 赛车、小火车、碰碰车和无动力大型游乐设施,不分级。 | ||
水上游乐设施 | 不分级 |
注八:可以从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的生产单位资质规定
所持有的 许可资质 | 从事压力容器安装 | 从事压力管道安装 |
锅炉安装 许可证 | 可以安装压力容器(氧舱除外), 不受级别限制 | 可以安装与所安装锅炉 直接相连接的压力管道 |
压力容器 制造许可证 | 可以安装相应制造许可 级别范围内的压力容器 | 可以安装与所安装压力容器 直接相连接的压力管道 |
压力管道 安装许可证 | 可以安装压力容器(氧舱除外), 不受级别限制 | 可以安装许可证书 范围内的压力管道 |
附件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
序 号 | 种 类 | 作业项目 | 项目代号 |
1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 A |
2 | 锅炉作业 | 工业锅炉司炉 | G1 |
电站锅炉司炉(注1) | G2 | ||
锅炉水处理 | G3 | ||
3 | 压力容器作业 |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 | R1 |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 | R2 | ||
氧舱维护保养 | R3 | ||
4 | 气瓶作业 | 气瓶充装 | P |
5 | 电梯作业 | 电梯修理(注2) | T |
6 | 起重机作业 | 起重机指挥 | Q1 |
起重机司机(注3) | Q2 | ||
7 | 客运索道作业 | 客运索道修理 | S1 |
客运索道司机 | S2 | ||
8 | 大型游乐设施作业 | 大型游乐设施修理 | Y1 |
大型游乐设施操作 | Y2 | ||
9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 | 叉车司机 | N1 |
观光车和观光列车司机 | N2 | ||
10 | 安全附件维修作业 | 安全阀校验 | F |
11 | 特种设备焊接作业 | 金属焊接操作 | (注4) |
非金属焊接操作 | |||
注: 1.资格认定范围为300MW以下(不含300MW)的电站锅炉司炉人员,300MW及以上电站锅炉司炉人员由使用单位按照电力行业规范自行进行技能培训。 2.电梯修理作业项目包括修理和维护保养作业。 3.可根据报考人员的申请需求进行范围限制,具体明确限制为桥式起重机司机、门式起重机司机、塔式起重机司机、门座式起重机司机、缆索式起重机司机、流动式起重机司机、升降机司机。如“起重机司机(限桥式起重机)”等。 4.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代号按照《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规则》的规定执行。 |
附件3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项目
许可类别 | 项 目 | 由总局实施的子项目 | 总局授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的子项目 | 备注 |
特种 设备 检验 检测 人员资格认定
|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认定 | 高级检验师 检验师 检验员(限锅炉能效测试、锅炉水(介)质、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检验员) | 检验员(锅炉能效测试、锅炉水(介)质、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检验员除外) | |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 III级 II级(RT、UT、MT、PT除外) | II级(限RT、UT、MT、PT) I级 |
附件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项目
许可 类别 | 项目 | 由总局实施 的子项目 | 总局授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的子项目 | 备注 |
特种设备 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 | 甲类检验机构A1级 甲类检验机构A2级 甲类检验机构B1级(限省级政府、副省级城市政府设立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 | 甲类检验机构B1级(市场监管总局负责核准的机构除外) 甲类检验机构B2级 乙类检验机构 丙类检验机构 | |
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 | 无 | 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无损检测、电梯检测、安全阀校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