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11月17日,2023“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部长论坛安全生产分论坛在京举办。会上,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司司长汪崇鲜表示,近年来,我国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靶向瞄准问题,集中部署开展了一系列针对性的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当前安全生产基础仍然不牢,前期高速发展过程中积累的一些问题尚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为此,国务院安委会将出台《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
汪崇鲜指出,近年来,应急管理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在推动安全生产向事前预防转型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当前矿山、化工、冶金等传统工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小散乱弱的情况仍然比较突出,事故反弹风险加剧;涉及城市公共安全事故集中爆发的风险冒头;新能源、新工艺、新材料广泛应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这些行业领域的风险管控滞后,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缺乏,监管责任不清晰,给安全生产带来了不利影响;再加上当前部分企业经营困难、安全投入减少,部分承接产业转移的地区未统筹安全与发展,未来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仍然面临很大的挑战和不确定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任务依然任重道远。 汪崇鲜表示,国务院安委会将按照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这一目标要求,出台《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治本攻坚整治行动。 在整治的着力点上,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动态清零。着力推动形成覆盖全部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并及时修订完善,推动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和销号等机制,健全覆盖全国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上,强化源头防范。 在整治的主要内容上,突出制约安全生产软肋、硬伤,补短板、强弱项。加大危化品、矿山交通运输、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的力度,深化老旧化工生产装置的更新改造,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深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的提升行动,积极在全国创建一批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强化城市安全的治理能力水平。 在整治的方式方法上,突出精准安全执法和帮扶行动。推动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互联网+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安全监管执法;积极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企业安全生产服务工作,帮助企业查找安全隐患问题。 在整治的组织安排上,突出“一件事”全链条完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推动国家层面各有关部门分别研究制定子方案,围绕“一件事”全链条明确、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责任,推动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对于职责交叉以及新业态新领域的新风险,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及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协调有关方面开展专项整治,避免苗头性的风险隐患因漏管失控而酿成大灾大难;加强对各省级党委政府和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巡查,切实加大督责问责的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以上信息来源: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官方微信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深刻吸取近年来发生的重大及典型事故教训,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坚持“一防三提升”(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人员技能素质,用现代手段提升安全管理质效)工作主线,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体系和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不断健全,本质安全水平和人员技能素质能力进一步提升,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基础支撑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完成“十四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规划重点目标任务,全国化工事故总量及较大事故明显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扎实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二、主要任务和分工 (一)开展安全许可审批复核行动。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对“红、橙”安全风险等级企业安全许可条件开展一次“回头看”;严格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涉及高危工艺的一律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对新开发化工工艺进行安全性审查。2024年底前,涉及化工产业转移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的在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试生产项目的试生产方案论证情况进行核查。2026年底前,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要联合建立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二)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提升行动。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每年对陆上石油重点井场站场、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开展一次全覆盖执法检查。2024年底前对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实现一轮全覆盖执法检查。将化学品登记和鉴定分类执法融入日常安全监管,每年开展一轮执法检查。聚焦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实施精准执法,对于“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处罚条款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通报,确保执法处罚率每年提升3个百分点。总结推广江苏、山东督导帮扶经验做法,印发宣贯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 (三)开展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行动。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专项检查督导,压实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和安全风险承诺公告责任。健全高危细分领域“2+X”风险管控和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机制,每年对硝酸铵、硝化、油气储存、烟花爆竹等企业和化工产业转移重点县、化工园区等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对高危工艺、高危化学品企业实施专项治理。制定实施《化工企业液化烃储罐区安全管理规范》《化工企业可燃液体常压储罐区安全管理规范》,严格新建储罐区设计标准,2026年底前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液化烃储罐区完成对标改造提升,对建成时间长、安全风险高的常压储罐实施改造提升。 (四)实施危险作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制定印发化工企业异常工况处置、带压密封和带压开孔作业等安全管理规范,2024年底前组织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作业安全专题培训。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作为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等的必查项,集中公布、曝光、处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自查自改工作机制,落实危险作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2024年底前所有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建设应用特殊作业许可与作业管理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包含人员聚集风险监测预警功能)。实施石油天然气开采特殊作业标准化指导和专项治理。 (五)推进高危工艺企业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工程。制定印发硝化、重氮化、过氧化、氟化、氯化工艺企业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工作指南,推动相关企业实施改造提升,2024年底前,硝化工艺率先完成改造任务;2026年底前重氮化、过氧化、氟化、氯化工艺完成改造任务,推动反应安全风险等级3级以上的高危工艺企业应用微通道、管式反应器等新装备、新技术。 (六)推进安全工艺技术设备更新升级工程。制定印发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开采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动有关企业按要求完成整治、改造、退出。2024年底前,油气存储企业全面完成视频监控、气体检测、紧急切断“三个系统”配备投用。2025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现有老旧装置在册问题隐患全部整改销号,全部建设应用设备完整性管理和预防性检维修、报警优化管理等场景功能;2026年底前老旧装置关键动静设备、压力容器管线等重点设备设施对标完成改造提升。 (七)推进化工园区安全提质工程。围绕“十有两禁”工作主线,深入推进“一园一策”整治提升,有序推动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居民搬迁,实施重点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风险防控项目。2024年起,未达到D级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扩区,未完成年度D级园区安全提质任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新认定公布化工园区。2024年底前,已公布认定的化工园区基本完成“十有”建设任务。2025年底前,90%左右的已公布认定的化工园区达到D级。 (八)实施人员专业素质能力提升工程。2024年底前完成首轮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固化形成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2026年底前,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对市、县级(含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监管人员实施全覆盖培训。推进化工安全实训基地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培训空间建设运营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每年开展专家指导服务不少于100家,推动化工园区实训基地和与规模以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培训空间互补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 (九)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数字化转型工程。深入推进“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建设,深化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建设应用,整合各类专项检查隐患管理功能,建立分级预警响应制度,2024年底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企业建成应用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大型油气储存企业全面投用智能化管控平台。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2025年底前所有重大危险源和硝化、过氧化、重氮化工艺装置按要求将监测监控数据接入系统。开展陆上石油安全智慧井队站场建设试点,建设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成海洋石油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综合性平台,实现对有人值守平台安全风险远程监测、智能预警和分级管控。 (十)推进烟花爆竹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持续推进转型升级集中区建设,培育自动化生产示范企业和骨干龙头企业。大力推动生产企业防静电能力提升,改造涉裸药工库房工作台面、地面防静电设施。优化升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实时监测生产企业重点部位安全风险,动态掌握生产经营企业库存情况。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治本攻坚工作机制,及时研究治本攻坚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治本攻坚情况汇报,加强治本攻坚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结合实际制定治本攻坚方案,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治本攻坚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支持鼓励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提高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治本攻坚深入扎实有效开展。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抓好督导服务。各地区、有关部门要根据治本攻坚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加强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解决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本质安全改造、人才培养、信息化系统建设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