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火间距起止点

石化规


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附录A防火间距起止点规定如下:

区域规划、工厂总平面布置以及工艺装置或设施内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起止点为:设备-设备外缘;
建筑物(敞开或半敞开式厂房除外)-最外侧轴线;
敞开式厂房-设备外缘;
半敞开式厂房-根据物料特性和厂房结构型式确定;
铁路-中心线;
道路-路边;
码头-输油臂中心及泊位;
铁路装卸鹤管-铁路中心线;
汽车装卸鹤位-鹤管立管中心线:
储罐或罐组-罐外壁;
高架火炬-火炬筒中心;
架空通信、电力线-线路中心线;
工艺装置-最外侧的设备外缘或建筑物的最外侧轴线。


建规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附录B防火间距起止点规定如下:

B.0.1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水平距离计算,当外墙有凸出的可燃或难燃构件时,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建筑物与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应为建筑外墙至储罐外壁或堆场中相邻堆垛外缘的最近水平距离。
B.0.2 储之间的防距相邻两储罐外的最近水平距离。储罐与堆场的防火间距应为储罐外壁至堆场中相邻堆垛外缘的最近水平距商。
B.0.3堆场之间的防间距应为两堆场中相邻堆垛外缘的最近水平距离。
B.0.4变器之间的防间距应为相邻变压器外的最近水平距离。变压器与建筑物、储罐或堆场的防火间距应为变压器外壁至建筑外墙、储罐外壁或相邻堆垛外缘的最近水平距离。
B.0.5建筑物、储罐或堆场与道路、铁路的防火间距,应为建筑外墙、储罐外壁或相邻堆垛外缘距道路最近一侧路边或铁路中心线的最小水平距离。


精细规

GB51283-2020《精细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版附录A防火间距起止点规定如下:

A.0.1区域规划、工厂总平面布置以及生产设施内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起止点应根据下列条件确定:
1封闭式厂房-外墙最外侧;
2 半敞开式厂房-外墙最外侧和设备缘者的最外点;
3敞开式厂房-设备外缘;
4设备-设备外缘;
5储罐-罐外壁;
6道路-路边; 
7铁路-中心线;
8生产设施-封闭式或半敞开式厂房防火间距起止点和设备外缘两者的最外点。


煤化规

GB51428-2021《煤化工工程设计防火标准》版附录B防火间距起止点规定如下:

B.0.1区域规划、煤化工工厂总平面布置及装置或设施内防火间距起止点为:
封闭式建筑物-外墙外侧结构面。
半敞开式厂房-根据物料特性和厂房结构型式确定。当外围护结构不利于可燃气体扩散时,按厂房最外侧轴线确定;当外围护结构对可燃气体扩散影响不大时,按厂房内设备外缘确定。
敞开式厂房和构架-最外侧柱的外侧结构面或设备外缘。
库棚-最外侧柱的外侧结构面或库棚外缘投影线。
设备-设备外缘。
储罐或罐组-罐外壁。
堆场-材料堆的外缘。
铁路-中心线。
道路-路边。
架空通信、电力线-线路中心线。
码头-输油臂中心及泊位。
铁路装卸鹤管-鹤管立管中心线
汽车装卸鹤位-鹤管立管中心线
高架火炬-火炬筒中心。
装置-最外侧的设备外缘、建筑物外墙外侧结构面或最外侧柱的外侧结构面。


对比与提醒

可见如下特点:
1 上述四个防火规中,石化规和建规实施较早,其对封闭式建筑物间的防火间距规定存在明显不同。石化规规定是“建筑物(敞开或半敞开式厂房除外)-以最外侧轴线”,建规则是“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水平距离计算,当外墙有凸出的可燃或难燃构件时,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客观上讲,建规的规定考虑了建筑外墙本身有着一定的防火分区划分功能,故更合理些。煤化规和精细化显然已经改变了说话,和建规的思路保持一致。

2 建规未对半敞开式厂房的防火间距进行明确,但另外三者均做了明确。石化规是“根据物料特性和厂房结构型式确定;”,煤化规是“根据物料特性和厂房结构型式确定。当外围护结构不利于可燃气体扩散时,按厂房最外侧轴线确定;当外围护结构对可燃气体扩散影响不大时,按厂房内设备外缘确定”。精细规则是“外墙最外侧和设备缘者的最外点;”三者尽管表述不同,但笔者以为,从本质上都遵循了实事求是,灵活可执行的原则。

3 共同之处:道路起止点都是路边,铁路起止点均是路中心线。可能是考虑到线路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