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环境电气设备的选择

在爆炸性环境内,电气设备的正确选择至关重要,在评估选择时应根据下列因素进行评估:

爆炸危险区域的分区;可燃性物质和可燃性粉尘的分级;可燃性物质的引燃温度;可燃性粉尘云、可燃性粉尘层的最低引燃温度。

 危险区域划分与电气设备保护级别的关系应符合《GB50058-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中表5.2.2-1和表5.2.2-2的规定,以及表5.2.3-1的规定。

表5.2.2-1爆炸性环境内电气设备保护级别的选择

危险区域

设备保护级别(EPL

0

Ga

1

Ga  Gb

2

GaGbGc

20

Da

21

DaDb

22

DaDbDc

表5.2.2-2电气设备保护等级(EPL)与电气设备防爆结构的关系

设备保护级别(EPL

电气设备防爆结构

防爆型式

Ga

本质安全型

Ia

浇封型

ma

由两种独立的防爆型组成的设备,每一种类型达到保护级别Gb的要求

光辐射式设备和传输系统的保护

Op is

Gb

隔爆型

d

增安型

e

本质安全型

ib

浇封型

Mb

油浸型

O

正压型

Pxpy

充砂型

q

本质安全现场总线概念(FISCO

光辐射式设备和传输系统的保护

op pr

Gc

本质安全型

ic

增安型

e

无火花

nA

限制呼吸

nR

限能

nL

火花保护

nC

正压型

pz

非可燃现场总线概念(FNICO

光辐射式设备和传输系统的保护

op sh

正压型

pz

Da

本质安全型

iD

浇封型

mD

外壳保护型

tD

Db

本质安全型

iD

浇封型

mD

外壳保护型

tD

正压型

pD

Dc

本质安全型

iD

浇封型

mD

外壳保护型

tD

正压型

pD

∗       气体/蒸气环境中设备的保护级别为Ga、Gb、Gc;

∗       粉尘环境中设备的保护级别要达到Da、Db、Dc。

 

说明:表5.2.3-1气体、蒸气或粉尘分级与电气设备类别的关系涉及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和组别与爆炸性气体级别和组别的概念,此部分不作进一步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