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详解:规范详解之穿越式疏散的设计

这张设计图,来自于我在一个设计师交流QQ群里看到的图,有一个设计人员发这张图到群里问大家这么设计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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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不行。


我来简单介绍一下在没有其他信息的前提下,单纯从这一页截图上能看出的信息:

1、  这个建筑平面图上,短边长15.5米,长边长36.4米,单层面积约为560平米。

2、  图纸上看到2个楼梯,一个室外楼梯,一个封闭楼梯间。

3、  图纸上的房间标注的功能有:康复大厅、康复指导室、听力体验区、视力体验区等。

即使只有这一张截图,不知道建筑是新建还是改扩建的,也不知道是不是高层建筑,还是依然可以看出图纸设计的2处异常明显的错误:

1、  疏散走道上的人员要穿越康复大厅才可以进入室外楼梯。(黄色圈圈出的)

2、  封闭楼梯间里布置了女厕所。(红色圈圈出的)



先来说第一个问题,疏散走道上的人员要穿越康复大厅才可以进入室外楼梯。(黄色圈圈出的)。我就想问一句,要是发生火灾了,康复大厅因为某种原因门打不开了,那设计的2部楼梯就只能用一个了,图纸左侧的室外楼梯是用不了的。


我知道肯定又会有人说【规范上没有写“禁止穿越疏散”这样的话,所以法无禁止即可为】……..


在火灾时,建筑内可供人员安全进入楼梯间的时间比较短,一般为几分钟,而疏散走道是人员在楼层疏散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且也是人员汇集的场所,要尽量使人员的疏散行动通畅不受阻。因此在疏散走道上不应设置卷帘、门等其他设施。


在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4.10条强制条文中要求疏散走道在防火分区处应设置常开甲级防火门,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采用常开的方式来满足人员快速疏散,火灾时自动关闭起到阻火挡烟的作用。有关图示见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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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图纸中让人员必须要进入康复大厅才可以进入室外楼梯,这就是很明显的疏散设计错误,是非常影响火灾紧急情况下的人员安全疏散。一来康复大厅里面的布局由于后期使用是很难预判的,房间里床位的摆放,柜子等的摆放甚至杂物的摆放都是会随时调整的。二来,要穿越进入一个房间才能进入楼梯间,又增大了疏散过程中的不确定性。


再来说第二个问题:


直接违反强制条文。

依据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4.2条强制性条文第2款要求,除楼梯间的出入口和外窗外,楼梯间的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直接上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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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上的设计错误的地方,在图示中对应的示意我已经用红色圈圈出来了。

把女厕所布置在封闭楼梯间内,就相当于在封闭楼梯间里设置功能用房,是直接违反强制条文的。


最后,再大胆猜测图纸设计中一个可能潜在的第三个问题,原则问题中的原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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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个建筑的高度大于24米,哪怕只有24.1米,只要高度大于24米了,从图纸上功能来看,很可能是一个医院或者是老年人照料设施,依据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1.1民用建筑的分类,高度大于24米的医疗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都是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消防规范上,一类高层公共建筑的设防等级比二类高层公建要高很多 ,比多层公建的设防等级就高的更多了……(规范中要求多层公建要设置封闭楼梯间,高度在24米-32米之间的二类高层公建要设置封闭楼梯间)

所以,万一这个建筑是一个24米以上的普通二类高层公共建筑改建成医院这类性质建筑的话….那所有消防的设防等级,就直接统统要上一个等级才可以,所有专业都要同步调整有关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