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电气设备日常维护和故障处理
(1)防爆电气设备应保持其外壳及环境的清洁,清除有碍设备安全运行的杂物和易燃物品,应指定化验分析人员经常检测设备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
(2)设备运行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检查外壳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的最高温度和温升的规定。
(3)设备运行时不应受外力损伤,应无倾斜和部件摩擦现象。声音应正常,振动值不得超过规定。
(4)运行中的电机应检查轴承部位,须保持清洁和规定的油量,检查轴承表面的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5)检查外壳各部位固定螺栓和弹簧垫圈是否齐全紧固,不得松动。
(6)检查设备的外壳有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械变形现象。电缆进线装置应密封可靠。不使用的线孑L应用厚度不小于2mm的钢板密封。观察窗的透明板要完整,不得有裂缝。
(7)检查充人正压型电气设备内部的气体是否含有爆炸性物质或其他有害物质,气量、气压应符合规定,气流中不得含有火花,出气口气温不得超过规定,微压(压力)继电器应齐全完整,动作灵敏。
(8)检查充油型电气设备的油位应保持在油标线位置,油量不足时应及时补充,油温不得超过规定,同时应检查排气装置有无阻塞情况和油箱有元渗油漏油现象。
(9)设备上的各种保护、联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应齐全完整。
(10)检查防爆照明灯具是否按规定保持其防爆结构及保护罩的完整性。检查灯具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值。
(11)在爆炸危险场所除产品规定允许频繁启动的电机外,其他各类防爆电机不允许频繁启动。
(12)正压型防爆电气设备启动前均需先行通风或充气,当通风或充气的总量达到外壳和管道内部空间总容积的5倍以上时,才准许送电启动。正压型防爆电气设备停用后,应延时停止送风。
(13)防爆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应牢固,接地端子无松动,无明显腐蚀,无折断,铠装电缆的外绕钢带无断裂。
(14)电气设备运行中发生下列情况时,操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并停机,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和处理:①负载电流突然超过规定值时或确认断相运行状态;②电机或开关突然出现高温或冒烟时;③电机或其他设备因部件松动发生摩擦,产生响声或冒火星;④机械负载出现严重故障或危及电气安全。
(15)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对日常运行维护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可以处理的应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通知电气维修人员处理,并将发生的问题或事故登记在设备运行记录上。
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对日常运行维护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可以处理的应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通知电气维修人员处理,并将发生的问题或事故登记在设备运行记录本上。
防爆电气设备故障停电后,必须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方可送电试车,禁止强行试送电。运行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值班人员可紧急停车并报告有关负责人通知检修人员进行检修:
(1)负载电流超过规定值; (2)确认断相运行; (3)电动机或开关突然出现高温或冒烟; (4)电动机或其他设备因部件松动发生刮碰、产生响声或冒火星时: (5)机械负荷出现严重过载危及安全; (6)防爆电气设备外壳在运行中受到外力损伤,怀疑有裂纹或产生变形时。
三、防爆电气设备检修:
一般性检修、专业性检修和送厂检修三种。一般性检修视实际情况需要随时进行,专业性检修一般每半年或一年一次。
(1)一般性检修 一般性检修是针对在日常运行维护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一部分在专业维护检查中发现的故障进行检修,其主要内容有:
①日常的现场维护; ②清除设备外壳内外的尘土、污垢和其他杂物; ③更换或修理易损零部件和紧固件; ④测试电机、电器和线路的绝缘电阻值; ⑤补充、更换绝缘油和补充、更换设备润滑点上的润滑脂(油); ⑥调整设备的机械操作机构、联锁机构以及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⑦检查接地线是否完好,测量接地电阻值;⑧检查设备进出线孔的密封情况,更换损伤变形或老化变质的密封圈。
(2)专业性检修 专业性检修是对防爆设备大的防爆性能恢复的检修,必须由具有较高防爆电气技术的技术人员进行,其主要内容有:
①完成一般性检修内容项目; ②检查电机轴承磨损情况,更换不合格轴承; ③检查隔爆零部件,修复不合格的隔爆结合面; ④测量并调整隔爆间隙值;⑤修复线圈的绝缘、焊接端子; ⑥外壳空腔内壁补涂耐弧漆,内部刷防腐漆; ⑦更换局部范围内已不合格的电缆和配线钢管; ⑧更换已失灵或报废的开关、按钮等小型防爆设备。
(3)送工厂检修 防爆电气设备出现重大故障,油库现场条件无法修复或油库缺少合格的检修人员时,应送设备生产工厂或有权修理防爆电气的单位进行修理。对于油库自行修理的较大项目,如重绕电机、变压器的线圈绕组,更换防爆外壳、主要零部件等,需经防爆专业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查,签发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隔爆型电动机线圈烧毁后,自行将线圈重绕修复,原则上不再作为铭牌标明防爆等级的防爆电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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