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控制
爆炸控制
在生产过程中,应根据可燃易燃物质的燃烧爆炸特性,以及生产工艺和设备等条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在设备和系统里或在其周围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1.惰性气体保护 由于爆炸的形成需要有可燃物质、氧气以及一定的点火能量,用惰性气体取代空气,避免空气中的氧气进入系统,就消除了引发爆炸的一大因素,从而使爆炸过程不能形成。在化工生产中,采取的惰性气体(或阻燃性气体)主要有氮气、二氧化碳、水蒸气、烟道气等。 2.系统密闭和正压操作 为保证设备和系统的密闭性,在验收新设备时,在设备修理之后及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根据压力计的读数用水压试验来检查其密闭性,测定其是否漏气并进行气体分析。 当设备内部充满易爆物质时,要采用正压操作,以防外部空气渗入设备内。 3.厂房通风 必须用通风的方法使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浓度不致达到危险的程度,一般应控制在爆炸下限1/5以下。如果挥发物既有爆炸性又对人体有害,其浓度应同时控制到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4.以不燃溶剂代替可燃溶剂 以不燃或难燃的材料代替可燃或易燃材料,是防火与防爆的根本性措施。因此,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条件下,应当尽可能地用不燃溶剂或火灾危险性小的物质代替易燃溶剂或火灾危险性大的物质,这样可防止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为生产创造更为安全的条件。 5.危险物品的储存 由于各种危险化学品的性质不同,因此,储存条件也不相同。性质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物品如果储存不当,往往会酿成严重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