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升降机是房屋建筑工地使用较多的用于载货载人的起重机械,随着这些年来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施工升降机的使用越来越频繁,制造厂家也如雨后春笋般快速成长起来,但各厂家技术力量参差不齐,升降机安全细节差异较大,个别装置存在一些技术性争议,这给安全监管增加了难度,也给设备现场使用带来隐患。2012年4月某日中午,上海市某区某动迁商品房工地发生一起人员高空坠落事故。当时,一工人送砂浆上楼,进入升降机右笼,在将一推车砂浆送入16层后发生高空坠落事故,工人落入升降机地面围护内,当场死亡。事发后发现,右笼停至触发上限位位置,吊笼门处于关闭状态,顶层层门处于关闭状态,16层层门处于打开状态。根据事故陈述及现场调查,事故当天中午,工人运送砂浆,因现场无司机,遂自行操作右侧吊笼运行至16层楼,打开吊笼内侧门及楼层层门,将砂浆送入楼层。其后工人返回层门处关闭吊笼内侧门,此时因失压保护、零位保护无效,吊笼继续上行,使层门外形成空缺,工人从空隙处坠落。吊笼运行至上限位位置,触发上限位开关后停止。从上述事故过程可以看出,管理方面的主要原因是工人安全意识淡薄,工地设备管理不到位;而技术方面的主要原因是设备失压保护、零位保护无效。因此目前在施工升降机的失压保护、零位保护设置上仍存在一些争议和认识盲点。失压保护和零位保护的标准要求。与施工升降机直接相关的标准GB10055-2007《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T10054-2005《施工升降机》、GB26557-2011《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中对失压保护、零位保护都未作任何明文表述,只在GB/T10054-2005《施工升降机》5.2.10.1中有“电气部件和安装应符合国家有关电气标准的规定”的描述。5.2.10.2.1中有“下列发生在施工升降机电气设备中的故障,就其本身来说,不应成为施工升降机产生危险动作的原因:a)没有电;b)地面或金属构件的绝缘问题;c)短路或断路;d)接触器或继电器可动衔铁不吸合。”的描述。可以看到,上述直接标准中对升降机的失压保护、零位保护未作明确阐述,要求模糊不清。施工升降机属于起重机械,也应当符合通用起重机械安全标准GB6067.1-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的要求。而标准GB6067.1-2010中的8.4和8.5明确提出:零位保护——起重机各传动机构应设有零位保护。运行中若因故障或失压停止运行后,重新恢复供电时,机构不得自行动作,应人为将控制器置回零位后,机构才能重新起动。失压保护——当起重机供电电源中断后,凡涉及安全或不宜自动开启的用电设备均应处于断电状态,避免恢复供电后用电设备自动运行。失压保护和零位保护的作用和型式。施工升降机的失压保护是为防止供电电源中断后又恢复供电时,设备自动运行而设置的保护,其主要目的是避免在无人监控或突发情况下设备自动运行而造成事故。在施工升降机上一般采用能够自动复位的按钮和接触器组合形成失压保护,主要表现在设备每次运行时必须首先按下启动按钮。零位保护是为防止控制手柄不在零位时,施工升降机恢复供电后,运行机构动作而设置的保护,可见零位保护兼有失压保护的功能。施工升降机中控制手柄一般分为可自动复位手柄和非自动复位手柄,可自动复位手柄靠弹簧作用将控制手柄自动置回零位,在升降机运行过程中必须始终有力施加在手柄上;而非自动复位手柄只能人为将控制手柄置回零位,在升降机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必始终对手柄保持施力状态。在零位保护问题上,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认为设置自动复位控制手柄的升降机是无零位保护的,因为与标准要求“应人为将控制器置回零位后,机构才能重新起动”不符合。在此,笔者认为应抓住本质,只要在正常操作状态下,能实现“重新恢复供电时,机构不得自行动作”的要求即可。即认为正常操作状态对自动复位手柄来说是指升降机一旦停止运行,手柄就不再受力,自动归为零位,从而恢复供电时不会造成升降机动作。本文将这种操作手柄靠弹簧自动复位的零位保护型式称为“机械零位”,将手柄非自动复位的零位保护型式称为“电气零位”。升降机上失压保护和零位保护的设置。笔者随机调查了20个工地共计29台施工升降机,涉及生产厂家共计17家,失压保护和零位保护情况。调查发现,绝大多数施工升降机能够设置零位保护,有近80%的升降机采用了“机械零位”,只有少数几家施工升降机生产厂家采用了“电气零位”的保护方式;个别设备因维护保养不当,零位保护无效。基本上有40%(12台)的升降机设置了失压保护,而这其中有约66%(8台)采用电铃与启动功能使用同一按钮的形式实现失压保护,其他的(4台)采用单独设置启动按钮方式实现失压保护。目前对于失压保护设置有如下看法:执行机构采用能够自动复位的操作手柄、按钮控制(即机械零位)的,失压保护功能能够实现,不必设置失压保护;采用非自动复位、有零位触点的控制器控制时,为实现失压保护,应该设置电气零位保护。在现场调查时,发现存在机械零位弹簧故障无法自动复位,或电气零位没有设置等情况,同时也有部分操作工将自动复位手柄绑扎造成零位失效,这些情况下,若未设置失压保护,将产生较大安全隐患。而有失压保护的升降机,相当于双重保险,此项隐患基本消除。在考虑到现实使用情况及多起施工升降机人员坠落事故,笔者认为,虽然施工升降机直接相关标准中并未对施工升降机的失压保护、零位保护设置进行规定。但是顾及人员素质及使用安全等因素,应同时设置失压保护、零位保护。失压保护方面,优先采用电铃与启动功能使用同一按钮实现的形式,可使安装人员不易漏接线路;在零位保护方面,优先选用可靠性较高的电气零位保护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