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防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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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装置的种类
防雷装置分为直击雷防护和雷电电磁脉冲防护两类。 各类防雷建、构筑物,具有火灾爆炸风险的露天油罐、气罐,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发电厂和变电站等,均应采取直击雷防护措施。 避雷针、避雷线、避雷网和避雷带都是接闪器,它们都是利用其高出被保护物的突出地位,把雷电引向自身,然后通过引下线和接地装置,把雷电流泄入大地,以此保护被保护物免受雷击。 装设独立避雷针、避雷线、避雷网、避雷带是最常用的,也是比较成熟的直击雷防护措施。 2 防雷装置的安装范围 应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等法规、标准要求,在相应的场所和设施上,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防雷装置。 3 防雷装置的“三同时”管理 防雷装置的设计、施工和专业检测实行资质认定制度,并按资质等级的许可范围从事设计、施工和检测。 4 防雷装置的点检、维保、检测 各单位的防雷装置纳入设备管理职责,开展防雷装置的设备状态点检维护管理。 根据防雷周期管理要求,各单位制定防雷专业检测计划并及时委托实施,及时完成防雷检测缺陷的整改和报验。 5 防雷装置的日常管理要求 各类项目防雷改造或隐患整改所使用的防雷器材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质量标准并经法定检验合格。 各单位应及时上报防雷装置的周期检测工作信息和雷击影响事件,组织开展现场调查和隐患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