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详解:《建规》中安全出口的定义

晶晶声音


《建规》中安全出口的定义来自36safety00:0004:40

晶晶文字


大家好,我是合肥消防救援支队的阮晶晶。


 今天的主题是介绍GB50016-2014(2018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于“安全出口”的定义。在正式介绍规范内容之前,我先提个醒,规范中的要求和大家脑子里的一些固有观念会有冲突。比如规范中,屋顶不是安全出口,符合疏散要求并具有直接到达地面设施的上人屋面才是安全出口。

另外要特别提醒一点的就是,在2019年3月1日生效的GB51309-20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中,又对【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进行了细分,这部分需要进一步了解的,请点击往期链接:规范详解:“安全出口”与“疏散出口”】。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安全出口的定义:

   2.1.14 安全出口 safety exit
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和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条文解释:
2.1.14 本条术语解释中的“室内安全区域”包括符合规范规定的避难层、避难走道等,“室外安全区域”包括室外地面、符合疏散要求并具有直接到达地面设施的上人屋面、平台以及符合本规范第6.6.4条要求的天桥、连廊等。尽管本规范将避难走道视为室内安全区,但其安全性能仍有别于室外地面,因此设计的安全出口要直接通向室外,尽量避免通过避难走道再疏散到室外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