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安评报告存在重大疏漏,被罚款5.47万、注销资质、逐出市场

近期,在烟台全市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中,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检查发现山东信力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存在重大疏漏,依法给予其警告和合计5.47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该机构的安全评价资质已由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注销

国家应急管理部下发了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强化过程监管提升安全评价技术服务质量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要求于2020年12月14日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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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共五部分十八条。分别从严格机构与人员准入管理、严格安全评价过程控制管理、严格落实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保障等五部分对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做了全链条式的严格要求。并明确了20种安全评价报告重大疏漏情形认定以及18种安全评价报告虚假失实情形认定


安全评价报告重大疏漏情形认定


安全评价报告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安全评价报告重大疏漏情形。


一、引用的主要法律、法规、标准错误或主要法律、法规、标准相关条款漏评,造成结论错误的;


二、报告中出现1处及以上其他无关单位(项目)或地点等文字错误的;


三、对规范理解错误(如,对间距起止点理解错误)造成结论错误的;


四、定量计算模型设置、参数选择、计算过程不准确,导致结论偏离事实的;


五、企业平面布局、周边安全距离、建筑用途与实际情况不符,影响报告结论的;


六、选用类比工程存在巨大差异的;


七、委托合同中评价范围界定不清晰,导致评价漏项的;


八、涉及风险计算,缺少一个或多个风险计算程序内容,影响报告结论的;


九、安全设施补偿系数选择不当,影响报告结论的;


十、工艺数据、操作条件、物料量等数据与开展评价时的实际有出入且影响报告结论的;


十一、对于公用工程、自控系统、装置设备、安全设施等描述出现漏写或有细微差别且影响报告结论的;


十二、重大危险源定级,因计算、系数取值不严谨等情况导致出现偏差,影响报告结论的;


十三、项目性质定性错误(如,危险化学品项目定性为非危险化学品项目),报告格式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


十四、评价范围与评价内容不一致,关键设施、化学品、建(构)筑缺失,造成结论错误的;


十五、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未开展评估,报告中未作说明,影响评价报告结论的;


十六、危化领域企业未按要求使用万向充装系统,报告中漏评或判定为符合的;


十七、评价报告中出现评价时现场没有的工艺设施设备或化学品的(文字表述不够严谨的除外);


十八、主要原辅料、中间产品、副产品、主产品的危险辨识与分析不全,影响评价结论的;


十九、出现关键危险有害因素漏项,影响评价结论的;


二十、其他失误或失误对评价结论并无影响的,属于一般疏漏。




为坚决整治安全评价机构弄虚作假问题,规范安全评价行为,确保安全评价质量,6月份以来,市应急管理局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安全生产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1号令)施行以来在我市执业的安全评价机构和法定安全评价项目开展“两个全覆盖”检查。重点整治安全评价机构弄虚作假、生产经营单位以虚假报告获取相关许可(“两虚假”)和安全评价机构出租出借资质、评价人员出租出借资格证书(“两出借”)等问题。按照“整治一批、震慑一批、吊销一批、提升一批”目标,全面规范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整顿净化安全评价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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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已检查各评价机构在我市开展的法定安全评价项目77个,发现各类问题24项,均已责令限期改正,其中,山东信力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的4个安全评价报告存在法规标准引用错误、关键危险有害因素漏项、对策措施建议与存在问题严重不符等重大疏漏问题,被依法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47万元,同时,相关评价项目负责人也被处以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