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成都高新区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成都高新区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省、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高新区2022年度电子、电气、制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 1.在高新区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在高新区区属国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评审专业 工程系列电子、电气、制药专业高级职称。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诚信承诺,无不良诚信记录,近5年单位考核合格(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需2年及以上单位考核合格)。 (二)申报人应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一年度在高新区申报评审两个(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同时申报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四)博士后期满合格出站,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可直接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 (五)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满2年,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满5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的专业与申报人现所从事专业须相同或相近,并至少满2年。 (六)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工程师职称或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需到相应官网查询并提供验证截图)满5年,从事相近相关技术技能融合工作满5年,且符合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条件中有关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等基本标准条件要求,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的高级工程师。 (七)按照部、省相关规定,申报高级工程师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2022年,对取得理工科类专业大专学历毕业满5年,取得工程师职称满7年,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7年的,暂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破格申报(破格推荐表请扫描文末二维码,请随申报材料一并提交)。从2023年起,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的人员不再通过此方式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评审。 (八)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22号)精神,采取部分职业资格可聘方式申报高级职称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部分可聘职业资格;2.被用人单位聘任相近相关专业的工程师职称(聘用单位与参保单位名称一致)并满足年限要求;3.满足学历、资历等要求。其任职资格时间以用人单位聘任文件(聘书)上的落款时间为准(先证后聘,聘任时申报人须在该单位参保,不考核申报人是否注册执业)。 (九)劳务派遣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其所在的劳务派遣公司须为在成都高新区内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并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与申报人员签订2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报人员在成都市范围内连续社保缴费6个月以上且缴纳至申报当月的前1月。 (十)存在以下三类情况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成都市同级转评后方可参加成都高新区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在省外通过“以考代评”方式取得的工程师职称;职称制度改革前取得的“称号类”工程师职称;不符合国家、省、市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的“认定类”工程师职称。 1、网上申报时间 2022年9月21日10:00至10月19日17:00 2、网上申报流程 第一步: 申报人本人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选择首页下侧菜单栏“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个人服务”-“成都市专技人才信息系统”,注册登录后按照信息系统的提示如实填报职称申报信息。 注意:评审单位选择“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主管部门选择“高新区”。 第二步: 上传本人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工程师职称证书(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全部内页彩色照片。 按系统提示逐项完成相关栏目内容,本人再次核对后网上提交。申报人需牢记注册手机号、注册信息和登录密码。 注意:委托他人代为申报的,由申报人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步: 经主管部门网上初审通过后,申报人在相关页面下载导出并使用A4纸单面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本人须在《评审表》的封面栏和个人承诺栏签字确认,再填报《评审表》中需个人填写的全部内容,如填报栏目无内容的需手写上“无”,手写内容均用黑色水笔填报。所报送的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申报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网址: http://cdhrss.chengdu.gov.cn/ 3、单位推荐 申报人应为与本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经2名具有高级职称的资深(取得高级职称三年及以上)同行专家签字推荐。申报材料应具体、真实、有效、内容可佐证。用人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对学历、奖励及相关证件等进行查询认证,对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进行检索核实,对任职年限进行证明核实。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同时在申报人员《评审表》上“单位诚信承诺”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用人单位应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等,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等,对其品德、能力水平、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后提出推荐意见,对拟同意推荐的人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的材料均须加盖骑缝章)。 4、报送缴费 现场报送审核时间于2022年10月21日17:00截止,由单位派专人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到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对申报人的资格和申报条件进行现场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当场退回,并做现场审核不通过处理。通过现场审核的人员进行现场缴费,收费标准为320元/人·次(只限现金,请自备零钱)。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由申报人从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及《评审表》首页须本人签字,交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人应提供近两年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可通过天府市民云等渠道查询并打印)。社会保险缴纳未满2年的,请按实际情况提供(如2年内均无社会保险费记录,须提交本人签字及单位盖章后的情况说明)。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与工作业绩匹配情况作为职称评委会及专家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现任专业技术职称材料(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1.通过工程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需提供工程师职称证书(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审核原件收彩色扫描件1份。 注意:持非高新区发放的中级职称证书申报高级职称,还须提供其取得中级职称的《评审表》或任职文件彩色扫描件,以及与原申报职称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当时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材料1份。 2.通过取得职业资格可聘等方式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需提供《四川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专业技术职务对应表》中包含的职业资格证书,审核原件收彩色扫描件1份。同时提交申报人被聘任在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岗位上的正式文件复印件1份及在该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材料1份。申报人的任职资格时间以取得证书后聘任时间起算。 (四)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1份;提出推荐意见的2名同行专家职称证书彩色扫描件各1份。 (五)属劳务派遣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双公示、双审核、双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协议(可只提供能证明派遣工作性质的内容及协议首尾页)。 (六)申报人的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002届以后国内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提供查询学历(学位)信息截图1份。 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属于2002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无法通过网上准确查询核实其毕业证、学位证信息的,由用人单位对本人档案进行审查后,提交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七)能力、业绩证明材料。对能力、业绩的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包括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科研成果、发明专利、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创新、技术标准以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造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文字材料和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出版论著等实体证明,每项业绩均需提供佐证材料(各涉及的证明单位应分别加盖公章,并提供相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八)其他佐证材料,包括继续教育证明材料、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等。 (九)以上所有申报材料的复印件、彩色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 (十)装订要求: 《评审表》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需单独装订成一册; 其它材料(包括佐证材料)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另行分册装订。 统一用制式档案袋包装,封面附《成都高新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申报目录》(请扫描文末二维码)。 (十一)评审申报材料请申报人自行留底,评审未通过人员的所有申报材料不再退回。 地点: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999号高新区政务中心2楼C区 咨询电话:028-85313490申报对象和评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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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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