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险(基本险、综合险、一切险)的区别

很多人在提到企业财产险的时候,常常搞不清楚财产基本险、综合险、一切险的区别,三个险种的最大区别是保险责任的不同。

在开展业务也应根据标的的实际风险状况来选择不同的险种承保,一方面可以降低承保风险,一方面也可以降低投保人的保费支出。
先说说看什么是财产险?
财产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三类保险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简单的说,这三个主险的责任大小关系如下图所示:
财险区别1.jpg


01

财产基本险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

(二)爆炸;

(三)雷击;

(四)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前款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概括:火灾、爆炸、雷击、飞行物坠落+施救、减损费用

02

财产综合险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 火灾、爆炸;

(二) 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前款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概括:
财产基本险+13种自然灾害+三停损失

03

财产一切险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前款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概括:

财险区别2.jpg

财产综合+责任免除以外所有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什么是火灾责任?

火灾是指异常性燃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异常性燃烧就是偶然、意外发生的燃烧,失去控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仅有燃烧现象并不等于是火灾。

火灾责任包括以下各种原因所致的损失或费用:意外失火;他人纵火;因救火所致保险财产的损失;邻处火灾波及保险财产损失;火灾直接引起的保险财产的烘烤损失、烟熏损失;

什么是爆炸责任?

爆炸分物理性爆炸和化学性爆炸。因物体本身的瑕疵,使用损耗或产品质量低劣以及由于容器内部承受“负压”造成的损失不属于爆炸责任。

什么是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陨石坠落、飞行物体落下;吊车、行车在运行时发生的物体坠落;因人工开凿或爆破而使土石方坍塌、石块飞射;建筑物倒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什么是意外事故?

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的突发性事件。比如:爆水管、烟头导致的火灾等等。

什么是三停责任?

“三停”责任须具备三个条件:

1、必须是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包括本厂自有设备和使用权归企业的专用设备,以及与其他单位共用的设备。

2、仅限于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造成的三停损失。

3、仅限于被保险人的机器设备、在产品和贮藏物品等保险财产的损坏或报废负责。例如印染厂因发生“三停”责任范围内的停电,使生产线上运转的高热烘筒停转,烘筒上的布匹被烧焦;又如制药厂因发生“三停”责任范围内的停电,致使发酵液变质,影响产品收率的损失。

责任速记

基本险:火灾、爆炸、雷击、飞行物坠落+施救、减损费用


综合险:财产基本险+13种自然灾害+三停损失


一切险:财产综合+责任免除以外所有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