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促进“一带一路”项目可持续发展

作者:张心林    高婕



“一带一路”建设旨在加强沿线国家的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共同打造开放、包容、均衡、惠普的区域经济合作框架。资金融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中国三峡南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南亚公司”)作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国际业务板块子公司,在“资金融通”的支持下,实现南亚地区清洁能源项目的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资本运作为企业创造更多机遇


巴基斯坦位于“一带一路”沿线,为三峡集团重要战略投资市场。巴基斯坦电力行业专家、技术人员缺乏,财政有限,投资不足,基础设施薄弱,输配电损耗高,电力缺口大,大面积、长时间限电,对于大型基础设施的需求强烈。为了吸引私人投资,巴基斯坦政府为境外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了具备可操作性的电力项目投融资框架:以购电协议(PPA)保证购电方对电力的需求和发电方获取稳定现金流的权利,购电方(CPPA-G)在PPA项下的支付义务由巴基斯坦政府在执行协议(IA)中提供主权担保,同时巴基斯坦政府在合同中放弃了主权豁免(除军事和外交特例外)。

对于中资企业和金融机构,巴基斯坦电力行业所面临的困境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十二五”期间,三峡集团对巴基斯坦印度河流域水电资源进行规划研究,详细调研了巴基斯坦新能源发展计划,在此基础上,确定了以吉拉姆河梯级水电开发为先导、积极参与巴基斯坦新能源开发的发展战略。

在这一战略指导下,公司先后获取了吉拉姆河上的卡洛特、科哈拉、玛尔三座水电站的开发权,总装机约250万千瓦,总投资超过60亿美元。三峡南亚公司作为项目发起人/投资人,在投资主体层面引入战略投资者,以实现共商、共建、共享的可持续发展。在项目公司层面,其所属的风电一期项目、风电二期项目和“中巴经济走廊”首个大型水电投资项目卡洛特项目均已成功完成项目融资。


融资模式经验


一、引入国际顶尖资本,打造“三峡引领、国际参与”的水电新格局

三峡南亚公司引入丝路基金(SRF)和世界银行旗下国际金融公司(IFC)作为战略投资者,在国际化经营理念、公司治理、资本运作、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方面快速积累经验。同时,在卡洛特的项目融资中,SRF和IFC既作为发起人/投资人股东,又作为贷款行,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共同组成贷款银团,集各家所长,共同打造国际项目融资范本,荣获IJ Global Awards 2017年度亚太地区水电项目最佳融资奖。

二、转变传统无限追索融资观念,提高投资人/发起人资源配置效率

在传统融资安排中,银行通常要求发起人/投资人提供兜底担保,这种从建设期到还本付息结束日的连带责任保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发起人/投资人开展其他业务的灵活性和增长性。考虑到PPA为运营期的稳定现金流提供了保证,且IA为现金流来源提供了主权级担保,运营期的风险已极大被缓释,三峡南亚公司在与国家开发银行就项目开发全生命周期风险进行仔细研究后,决定在风电二期项目融资中摒弃传统融资要求的无限担保;卡洛特水电项目发起人/投资人更是仅提供完工担保责任,在担保方式上取得了极大进步。有限追索的担保责任减轻了对投资人/发起人财务状况的影响,有利于增强其信用评级,进一步提高其融资能力和资源配置效率。

三、灵活设置提款条件,匹配基础关键性商务文件

在风电二期项目融资中,发起人/投资人、项目公司与贷款行精诚合作,为消除预设电价被收回的风险,贷款行灵活设置提款条件,兼顾发起人/投资人、贷款行和政府等各方利益,充分体现了互利共赢的基本原则。


创新模式、提升能力

以资本运作促可持续发展


2019年9月,商务部等19部门出台了《关于促进对外承包工程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三峡南亚公司作为带动中国水电全产业链“走出去”的投资平台,积极培育创新发展动能,努力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加强资金融通,探索多币种融资模式

在三峡南亚公司作为投资人/发起人的科哈拉水电项目融资过程中,不仅考虑引入巴基斯坦银行进行当地币融资,以规避卢比汇率波动及外汇管制风险;同时响应人民币国际化倡议,推动巴基斯坦政府将人民币确定为第五种可调价外币,落实人民币融资,以降低项目投资成本、电价水平和外汇风险,实现各方互利共赢;并充分运用经巴基斯坦央行批准的锁汇工具,管理外汇风险和还款风险,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强与“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的资金融通。但在选择币种时仍需考虑将项目成本币种结构(如EPC合同)、预期电费收入币种结构(PPA)和贷款币种结构相匹配,以尽可能降低外汇风险敞口。

二、创新担保和保险方式,建立有效风险分担机制

在商业保险已覆盖大部分风险的情况下,探索仅以项目资产和权益作为担保、不再需要股东担保的模式。在现有实践中,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保险作为防范政治风险的主要控制措施,为“走出去”项目有效缓释了风险。与此同时,也可考虑采用国际增信机构如世行集团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担保,MIGA的股东为全球主要国家的财政部,遵守共同多边条约,在解决争端方面有较高的代位求偿权,可利用其国际影响力有效分散政治风险。同时,也可考虑利用中资银行旗下较大的担保机构、第三方信用机构等规避风险。

三、创新运用金融服务破解外汇管制难题,实现区域项目协同发展

尽管IA一般承诺外汇自由兑换,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为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面临政治转型、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变等多种因素的不同挑战,尤其是在面临债务危机和贸易逆差时,外汇管制一般趋严,此时可探索同一外汇管制区域的各项目创建资金池,调配不同币种资金以满足不同项目资金支付需求;在贷款协议的条款上,可根据不同国家的外汇管制力度对设置离岸、在岸账户作灵活安排,在最大程度上保证资金流动的自由度和还本付息的灵活性。

四、多元化投融资主体,加快资金周转

在融资渠道的选择上,打造多渠道、多元化的融资体系,可加强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平台的合作;探索债券市场、资产支持证券、种子基金、信托等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模式;或者设立基金+公司+运营方持股的项目公司,增强各利益相关方黏性,在加快发起人/投资人的资金周转的同时打通全产业链。在建设期和运营期,探索通过引入当地战略投资者或在当地证券市场上市的方式,加速资本金回流,实现滚动开发和可持续发展。

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三峡南亚公司在良好的融资环境及中国和沿线国家政府强有力的支持下,与金融机构协调合作,探索创新、适当、风险可控的融资模式,在打造品牌、带动产能、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努力谋求各方的可持续、包容性发展。


(作者单位:中国三峡国际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