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乌局势与运输合同
摘 要
Q1 船舶能否前往乌克兰和俄罗斯港口? 目前,很多船东和在船的船员对于挂靠乌克兰和俄罗斯港口非常担心。对此,下面的法律和合同要点是值得注意的。 第一、乌克兰港口是否是安全港口。由于冲突或者战争的爆发,首先是协会战争险发布了《关于船舶战争险除外区域变更的通函》,新增了乌克兰、俄罗斯在黑海和亚速海的水域为除外区域;更重要的是,现在相关水域和港口确实可能已经面临战争风险。因此,租船人在航次租船合同或者定期租船合同下给出前往乌克兰和俄罗斯相关港口的航次指令时,船东有权仔细核实航路以及相关港口的情况,确认相关港口是否为安全港口,以确认船东是否有权利拒绝前往或者在确定相关港口为不安全港时要求租船人更改航次指令。 第二、接上文,由于相关措施已经禁止船舶在黑海部分水域以及亚速海的航行,可能前往相关港口已经变得不可能或者会被无限期延误。此时,对于一些运输合同,特别是已经约定了特定装卸港口的提单、航次租船合同以及单航次期租合同(TCT),可以考虑引用不可抗力或者合同受阻等相关法律机制。 第三、临近港条款。对于正在前往乌克兰卸港的船舶,如果已经无法在运输合同记载的目的港卸货而船东对于船期要求较高(比如班轮运输或者无法收取滞期费的航次租船合同),可以考虑引用合同中的临近港条款将货物卸载在其他安全港口。当然,我们建议船东或者租船人在做出如此决定之前首先咨询协会和律师的意见并及时通知收货人。 第四、运输合同中的战争条款。现在很多合同都会并入措辞详尽的战争条款,比较典型的是BIMCO发布的定期租船合同和航次租船合同的战争条款、Shelltime格式的战争条款等。这些条款都对War, Warlike operations, Hostilities等相关情况下船东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完整的规定。合同双方可以视情况引用。 Q2 已经挂靠的船舶怎么办? 除了上文提到的将要挂靠的船舶,目前还有不少已经停靠在相关港口的船舶,这些船舶由于港口作业中止以及航路被封,导致不得不停泊在码头或者在锚地抛锚。 第一、如果船舶已经无法移动、装卸作业已经中止,那么要求承租人更改航次指令可能已经不现实。船东首先要做的就是确保船员和货物的安全,履行管货义务。比如确认货物是否正常绑扎、通风等。 第二、关于合同是否受阻(frustration by delay),目前尚无法判断。不过通常来讲,合同一方可能会视市场租金对自己有利与否而主张合同受阻,从而收取更高的市场费率。 第三、船东还关心一旦在港或者锚泊船舶被袭击导致损失,是否可以追偿。这方面要综合考虑安全港和战争条款等。关于安全港,需注意租船人的义务包括首要义务(primary obligation)和次要义务(secondary obligation),即港口在指定的时候预期(prospectively)是安全的以及后续发生不安全的情况,及时更改航次指令。 Q3 能否解除合同? 协会还收到了是否能够解除合同的咨询。要想解除合同,除了上文提到的要视情况考虑的合同受阻和不可抗力(如果合同中有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条款的话)外,双方还需要注意通常会并入到合同中的War Cancellation Clause,比如BIMCO的War Cancellation Clause, Shelltime 4格式第33条outbreak of war等条款,这些条款都规定了如果在某些国家之间爆发战争的话,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在行使解除权之前,引用一方需要仔细审核具体措辞,重点核实: (1) 条款规定了哪些国家之间爆发战争才能解除合同。因为有些战争解约条款只规定“五常”之间爆发战争才能解除合同,有些条款规定前苏联国家之间爆发战争可以解除合同。 (2) 有没有战争的状态。比如,如果两国之间只是存在制裁、抵制等行为,可能就不存在激活条款所需要的战争状态了。 Q4 关于制裁 随着形势的不断升级,美国、英国、欧盟等国家和国际组织都宣布或者更新了对俄罗斯的制裁。因此,协会还特别提醒会员,对于其他俄罗斯港口,即使不存在战争等不安全因素,船东和租船人在进行与俄罗斯有关的贸易和航运时也要特别注意制裁因素和合同中的制裁条款。但是由于制裁的复杂性,在此暂不展开。 重要提醒 由于客观情况在不断变化,上述的介绍和分析仅是基于目前的情况做出的,仅仅是参考性质的,不能作为任何对实际情况判断的依据,也不得作为任何具体案件中的意见。协会将跟进相关事态的发展并不断更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