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对实施安责险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7月7日,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功能作用 助力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详见左下角“阅读原文”),要求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和银保监局建立联合工作机制,依据工作职责依法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保险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当前正在全国开展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是着力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的一次重大行动。

《通知》要求,紧密结合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部署,针对投保企业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安责险助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帮扶活动。具体来看,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细化帮扶措施,强化指导监督,督促保险公司履行合同责任,发挥保险功能,参与事故预防,确保取得实效。

在主动靠前做好事故预防服务方面,《通知》提出,应急管理部门在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同时,主动协同金融监管部门指导保险机构协助高危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排查和应急救援演练等事故预防服务。

在提升事故预防服务的质量和实效方面,《通知》要求,保险机构根据投保企业行业领域特点、生产规模、风险分布、人员状况、安全管理基础和历史事故情况等,合理制定事故预防服务方案。对在现场技术服务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如实记录、建立台账并书面告知投保单位,协助做好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拒不整改的投保单位,要立即报告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由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推动降低投保单位的风险隐患。

《通知》强调,强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规定投保安责险,对于检查中发现应保未保的生产经营单位,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对于保险机构在经营安责险业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未按合同约定开展事故预防服务的,由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或予以纠正。(中国银行保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