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营业中断险不容易理解?(二) ——营业中断险的历史与实务

转载。

梁伟雄

前言


利损险这个说法,本身可能就已经不太与国际接轨了。为什么这么说呢?让我们来看看利损险的发展历程。


利损险的发展简史

利损险起源于英国,与火险同宗同源。1666年伦敦大火催生了现代火险保险公司。在此之后,企业发生火灾事故后,企业的直接财产损失可以得到保险补偿,但在利损险出现之前,火灾造成的企业停产、停业引起的间接经济损失并不能得到保险赔偿,当时这些损失还没被认定为可保的风险。

1797年,可追认为利损险的元年。英国 Minerva Universal公司首次推出间接费用保险,承保收入的从属成本或者利息损失。

1857年,停业引致损失的风险被纳入保险的赔偿范围。法国Alsace公司向市场销售Chomage 保单。Chomage 的意思是停业,它承保被保险人在停业期间的损失,按火灾保单的保险金额提供间接损失保障。Chomage保险单被认为是现代营业中断保险的雏形。

1899年,引入了利润损失的评价标准。英国格拉斯哥的Ludovig McLellan公司着手将营业额纳入损失补偿范围,以营业额的减少作为被保险人实际经济利益损失的补偿标准,由此发展了英国的利润损失体系,奠定了现代营业中断保险的基石。

1906年,英国“海上保险法”获得御准,同年,英国的利润损失保险被引入瑞典,并更名为营业中断保险。营业中断险成为了专有名词,沿用至今。

1910年,营业中断险覆盖的范围扩大。德国的机器损失营业中断保险获得德国保险监管部门的批准,标志着营业中断保险从单纯的火灾营业中断保险扩展到其他营业中断保险。

1938年,美国模式异军崛起。美国的营业中断险不同于英国的营业中断险,又被称之为毛收入保险。

1986年,美国ISO规范美国模式的营业中断险,推荐使用营业收入保险(Business Income Coverage Form),这也是当今美国最为常见的保单格式。

1989- 1991年英国ABI推陈出新,引入了新的营业中断保险(Business Interruption Insurance)条款。

20世纪下半叶,在全世界范围内营业中断保险形成了两大体系,英国体系和美国体系,前者的称作营业中断保险,后者的称作营业收入保险。

美国的营业收入保险有三种保单格式:第一种是包括额外费用的营业收入保险单,承保的损失范围包括营业收入和额外费用;第二种是不包括额外费用的营业收入保险单,承保的损失范围仅限于承保营业收入;第三种是额外费用保险单,仅承保额外费用损失。


利损险在中国市场的迷思

为什么要“长篇大论”地介绍英国和美国营业中断险的发展史?这是因为两个保险体系的保单、理论和实践同时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中国市场利损险的应用,也是造成我们今天对利损险仍然存在许多似是而非模糊的认知的根源。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打开国门,外商投资企业陆续进入中国,他们遵循国际投资惯例,实行严格的风险管理,除了为固定资产投保财产保险,也希望为其财产遭受损失后所引致的间接损失提供风险保障。到了八十年代初,PICC借鉴国外做法,为三资企业提供利润损失险。1994年,人民银行保险司依照英国模式,制订、颁布了PBOC95版利润损失险、机损利损险的保单,并从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从时间轴线来看,中国的利损险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应该起步高、弯路少,但在实践上,利损险疑点较多,保单术语与财务术语的内涵、外延不一致,可认为是最难啃的险种之一。下面,我们来看看各种各样纠缠不清的因素:

1、在实践上,尽管我们的利损险采用的是英国体系的保单,但在保单的解读和理赔的实操上受美国体系的影响很深。原因是利损险首先在外资公司广泛应用,而外资公司大多习惯用经纪公司来统筹保险,这些保险经纪公司主要来自美国,如Marsh、Aon.

2、从名称来看,中国的利损险初始既不抄袭英国现行的,也不模仿美国的,而采用了经典复古名称——利润损失险。1906年后,英国已改用“营业中断险”(BI),而利损险(Loss of Profit)反而不再是正式书面的险种名称。

不过要特别说明,2009年新版保单已采用了“营业中断险”名称。但在日常交流中,利损险仍然被广泛使用。这不仅是因为利损险的文字简练,其实也因为其有望文知义的效果。

3、从保单的从属性来看,尽管中国的利损险脱胎于英国模式,但中国的利损险并没有依照英国模式那样成为独立保单,可以单独承保,而是跟随了美国的做法,利损险不能单独投保,而要作为财产险或机损险的附加险,相应地,保险责任受制于主险的责任约定。

4、免赔期(Time of Excess)和等待期(Waiting Period)。

在实践中,对于这两个概念的理解存在误区,有些人将免赔期加上等待期之和当作保险人免责的期限。实际上,两者的意义大同小异。免赔期,是指保险人在此期间免除赔偿责任;而等待期,普遍应用于寿险,它的意思是指在此期间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等待期用在营业中断险的意义还在于,它以时间长度作为界定该损失是否满足有效索赔的标准。

5、赔偿期限(Indemnity Period)和恢复期限(Period of Restoration)。

美国模式采取的是“恢复期限”,受损财产修复工作完成并可以正常使用,则意味着保险人的赔偿责任结束。英国模式采取的是“赔偿期限”,起于财产受损,终于经营状况恢复到出险前的状态。不仅如此,英国模式的保单要考虑市场环境和经营趋势,作出相应的调整,使得调整后的数值尽可能合理地接近在赔偿期间如未发生损失原可取得的毛利润。

6、成本(cost)和费用(expense)。

非财务人员可能认为成本和费用这两个概念是没有区别的。成本和费用都是支出,成本是与收入直接挂钩的支出,有收入必然有成本;费用则和收入没有直接关系,它是就算没有收入也要发生的支出。

7、毛利润的计算:加法vs减法。

英国体系早期采用加法,后来改用了减法,沿袭至今。中国却走了另外一条路,旧版采用的是减法定义,新版采用的是加法概念,但在实务上还是以减法为主。不管是在国际市场还是在中国市场,减法是当今通行的做法。

减法面对最大的挑战是如何理解特定营业费用的第3点:为维持业务的正常经营而支付的出险后可能停用的一切专用及直接费用。采用了加法后,“约定的维持费用”由投保人自行确定,并“经保险人确认后在保险合同中载明”,避免了出险后理赔时说不清理还乱的情形。

8、毛利润定义的差别引发毛利润计算的困惑。

保单中的毛利润定义与会计的毛利润定义不同。尽管利润表中没有“毛利润”一项,但在实践中基本都认同:毛利润=营业(销售)收入-营业(销售)成本-营业(销项)税及附加。保单中的毛利润在计算逻辑上与会计准则不相通。旧版的毛利润公式引入了库存的概念,这感觉像是将苹果和雪梨进行相加减。在投保时,保险人很难指导被保险人进行投保;在理赔时,双方的理解不容易达成共识。

新版的毛利润计算公式考虑了亏损的情形,但在计算亏损时所用的公式没说清楚对营业亏损进行比例分摊的底层逻辑。

9、特约条款的中文版本问题不少。

(1)先来看一个版本的“通道堵塞条款”。

兹约定,由于邻近营业处所的财产遭受(本保险合同所限定的)损坏,使营业中断或受到干扰,因而导致本保险合同所承保的损失而上述损坏将阻碍该财产的使用或堵塞其通道口,则不论营业处所或被保险人在营业处所内的财产是否遭受损失,这项损失均应视作由于被保险人在营业处所使用的财产遭受损坏所造成的损失。

看懂了吗?为什么很难理解呢?请看下面加了红色字体批注的条款:

兹约定,由于邻近营业处所的财产遭受(本保险合同所限定的)损坏,使(谁的?)营业中断或(谁?)受到干扰,因而导致本保险合同所承保的损失而上述损坏将阻碍该财产的使用或堵塞其(其,谁的?)通道口,则不论(谁的?)营业处所或被保险人在营业处所内的财产是否遭受损失,这项损失均应视作由于被保险人在营业处所使用的财产遭受损坏所造成的损失。

(2)再看看另外一个更极端的条款:

“累积股份条款

在根据本保险单调整任何损失时,应考虑并公平地补偿因损坏而造成的任何周转短缺,由于库存的产成品暂时维持周转而推迟。“

在说什么呢?

英文版本是这样的:

Accumulation of Stock Clause

In adjusting any loss under this Policy, account shall be taken and equitable allowance made if any shortage in turnover due to the damage is postponed by reason of the turnover being temporarily maintained from accumulated stocks of finished goods.  

翻译,漫不经心;抄袭,不经思考;报备,拿来照搬。时间长了,特别是经过大公司的“洗白|、“加持”,错误的东西反倒成了权威的标准版本。


可以想象,对于这样边界模糊不清的风险转移方案,投保时,保险人难以清楚地解释保障的范围,投保人难以找到确定保险金额的依据,更加难以确定其投保的保险金额是否合理,一旦出险,保险人在处理赔案时常常陷于困境,被保险人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旧版保单与英国保单的毛利润的差异比较

1、保险项目。

英国保单的保险项目只有一个:毛利润。保险人负责赔偿由于营业额减少、工作费用增加而导致的毛利润损失。

旧版保单的保险项目包括:毛利润、工资、审计师费用和欠款账册损失。

2、毛利润的计算

(1) 英国保单是这么规定的:

Gross Profit = (amount of turnover + closing stock + work in progress) – (opening stock + work in progress + Uninsured Variable Costs)。在公式里,Uninsured Variable Costs 过去译成“特定变动营业费用。

而在下一段说明Uninsured Variable Costs了,直译成了“未承保变动成本“,它包括:1)采购成本及相关折扣(purchase and related discount);2)坏账 (bad debt)。

(2)旧版保单是这么规定的:

毛利润:

1)营业额+年终(期末)库存+在制品(半成品)三项的数额减去

2)上年(期初)库存+在制品(半成品)+特定营业费用的数额为毛利润。

特定营业费用包括:

ü 购买原材料的全部数额(减除获得的折扣);

ü 工资单全部数额;

ü 为维持业务的正常经营而支付的出险后可能停止的一切专用及直接费用。

(3) 英国保单和旧版保单计算出来的毛利润都不是财务会计上的毛利润:

1)会计上的毛利润不考虑库存和在制品,而保单将库存和在制品考虑进去,并将年终和上年的差额当作了已实现的营业额。存货按照产品成本进行计算价值,而产品成本通常小于商品销售价格。

2)会计上的毛利润只扣除属于变动成本的工人工资,而保单将工资单上的全部数额扣除,则意味着变动成本的工人工资和管理人员的工资费用都一并扣除了。

3、工资

既然在特定营业费用中全数扣除了工资总额,那么,为什么又将全数工资总额作为标准的保险项目呢?

另外,在“总保险金额”第二项关于工资损失中有这么一段话:“从发生损失时赔偿期限开始到不迟于第十三周末为止。”为什么用“周”来作时间尺度而不是用“月”来衡量?

这大概率是当年引进英国保单时缺乏经验,没理解透,囫囵吞枣了。逻辑上应该是这样去理解:

1)特定营业费用的工资是指工人工资,属于变动成本的工资;

2)这些工人的工资属于计件、计时工资,营业中断了,生产停止了,也就没有了工资收入;

3)但在实践中,几乎不可能今天停业,明天就解雇所有的工人。按照一般情形,企业还要在发生损失后在一定时间内给予工人一定的工资。保单规定工资损失赔偿最长到十三周。

顺便一提,旧版保单里“工资”和“工资单”都用了payroll这个单词。Payroll是指工资单,毛利润对应的工资应是 wage。属于管理费用的工资,通常用salary.

小结:

放在历史进程的背景下去理解营业中断险的发展脉络,或许有助于理解营业中断险保单条款措辞与真实商业环境脱节的原因。也因为知道了这原因,或许有助于在实践中寻找到弥合两者差距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