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可能会有这些表现
经常发生在家庭或集体用餐点;频繁呕吐;呕血或便血;腹泻超过 3 天;剧痛或腹绞痛;体温超过 38.6℃;有脱水的征兆:比如严重口渴、口唇干燥、少尿或无尿、乏力及头晕;视力模糊、肌无力、肩膀刺痛。
自己或周围的人可以这样处理
停止进食有毒食物,尽快送往医院。
如何预防食物中毒
1. 保证食物来源的安全
切勿购买和食用腐败变质、过期、来源不明的食品,不要吃发芽的马铃薯、野生蘑菇、河豚鱼等可能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
2. 食物制作过程
保持厨房环境和餐具的清洁卫生。
肉及家禽在冷冻之前按食用量分切,烹调前充分解冻。
彻底加热食品,特别是肉、奶、蛋及其制品,四季豆、豆浆等应烧熟煮透。
经冷藏保存的熟食和剩余食品及外购的熟肉制品食用前应彻底加热。
食物中心温度须达到 70 ℃,并至少维持 2 分钟。
3. 食物贮存
烹调后的食品应在 2 小时内食用,未吃完的可以放冰箱低温保存。
食品要贮存在密封容器内,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新鲜食物和剩余食物不要混放。
导致食物中毒的常见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