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安全应急救援方案
1、气压急剧上升,超过许可工作压力,压力表指针超过许可工作“红线”,安全阀动作后,压力仍在升高。
2、发出超压报警信号,超压联锁保护装置动作。
3、蒸汽温度升高而蒸汽流量减少。
1、 迅速减弱燃烧,手动开启安全阀或放汽阀。
2、 加大给水,同时在下汽包加强排污(此时应注意保持锅炉正常水位)以降低锅水温度,从而降低锅炉汽包压力。
3、 如安全阀失灵或全部压力表损坏,应紧急停炉,待安全阀、压力表都修好后再升压运行。
4、 锅炉发生超压而危及安全运行时,应采取降压措施,但严禁降压速度过快。
1、 水位低于最低安全水位线。
2、 水位报警器发生低水位报警信号。
3、 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动作。
4、 过热器汽温急剧上升,高于正常出口汽温。
5、 锅炉排烟温度升高。
6、 给水流量小于蒸汽流量,如若因炉管或省煤器管破裂造成缺水时,则出现相反现象。
7、 缺水严重时,可嗅到焦味。
8、 缺水严重时,从炉门可见到烧红的水冷壁管。
对于水位表的水连管低于最高火界的锅炉,应立即紧急停炉,降低炉膛温度,关闭主汽阀和给水阀。对于水容量较大并且水连管高于锅炉最高火界的锅炉,可用“叫水”法判断缺严重程度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通过“叫水”判断缺水不严重时,可以减弱燃烧,降低负荷,缓慢上水,恢复正常水位后,可启动燃烧设备逐渐升温、升压投入运行。
通过“叫水”,判为严重缺水时,必须紧急停炉,严禁盲目向锅炉给水。决不允许有侥幸心理,企图掩盖造成锅炉缺水的责任而盲目给水。这种错误的做法往往酿成大祸,扩大事故,甚至造成锅炉爆炸而炉毁人亡。
1、 水位高于最高许可线,或看不见水位,水位表玻璃管(板)内颜色发暗。
2、 双色水位计呈全部水相指示颜色。
3、 高低水位警报器发出高水位警报信号。
4、 过热蒸汽温度明显下降。
5、 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
6、 分汽缸大量存水,疏水器剧烈动作。
7、 严重时蒸汽大量带水,含盐量增加,蒸汽管道内发生水锤声,法兰连接处向外冒汽滴水。
1、 冲洗水位表,检查是否有假水位,确定是轻微满水还是严重满水。
2、 如果是轻微满水,应减弱燃烧,将给水自动调节器改为手动,部分或全部关闭给水阀门,减少或停止给水,打开省煤器再循环管阀门或旁通烟道。必要时可开启排污阀,放出少量锅水,同时开启蒸汽管道和过热器上的疏水阀门,加速疏水,待水位降到正常水位线后,再恢复正常运行。
3、 如果是严重满水,应做紧急停炉处理。
1、 水位表内水位上下急剧波动,水位线模糊不清。
2、 锅水碱度、含盐量严重超标。
3、 蒸汽大量带水,蒸汽品质下降,过热器出口汽温下降。
4、 蒸汽管道内发生水锤,法兰连接处发生漏气漏水。
1、 减弱燃烧,降低负荷并保持稳定。
2、 加大排污量供给合格水,监视水位。
3、 采用锅内加药处理的锅炉,应停止加药。
4、 过热器、蒸汽管道、分汽缸及用汽设备进行疏水。
5、 维持锅炉水位略低于正常水位。
6、 通知水处理人员采取措施保证供给合格的软化水。增加锅水取样、化验次数,直至锅水合格后才可转入正常运行。
7、 在锅炉水质未改善前,严禁增大锅炉负荷。事故消除后,应及时冲洗水位表。
1、 爆管时可听到汽水喷射的响声,严重时有明显的爆破声。
2、 炉膛由负压燃烧变为正压燃烧,并且有炉烟和蒸汽从炉墙的门孔及漏风处大量喷出。
3、 给水流量不正常大于蒸汽流量。
4、 虽然加大给水,但水位常常难于维持,且汽压降低。
5、 排烟温度降低,烟气颜色变白。
6、 炉膛温度降低,甚至灭火。
7、 引风机负荷加大,电流增高。
8、 锅炉底部有水流出,灰渣增多。
1、 炉管爆裂泄露不严重且能保持水位,事故不至扩大时,可以短时间降低负荷维持运行,待备用炉启动后再停炉。
2、 炉管破裂不能保持水位时,应紧急停炉,但引风机不应停止,还应继续给锅炉上水,降低管壁温度,使事故不致再扩大。
3、 如因锅炉缺水,管壁过热而爆管时,应紧急停炉,且严禁向锅炉给水,这时应尽快撤出炉内余火,降低炉膛温度,减少锅炉过热的程度。
4、 如有几台锅炉并列供汽,应将事故锅炉的主蒸汽管与蒸汽母管隔断。
1、 过热器附近有蒸汽喷出的响声或爆破声。
2、 蒸汽流量不正常地下降,且流量不正常地小于给水流量。
3、 炉膛负压减少或变为正压,严重时从炉门、看火孔向外喷汽和冒烟。
4、 过热器后的烟气温度不正常地降低或过热器前后烟气温差增大。
5、 损坏严重时,锅炉蒸汽压力下降。
6、 排烟温度显著下降,烟囱排出烟气颜色变成灰白色或白色。
7、 引风机负荷加大,电流增高。
1、过热器管轻微破裂,可适当降低负荷,在短时间内维持运行,此时应严密监视泄露情况,与此同时,迅速启动备用锅炉。若监视过程中故障情况恶化,则应尽快停炉。
2、过热器管爆裂严重时必须紧急停炉。
1、 锅炉水位下降,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
2、 省煤器附近有泄露响声,炉墙的缝隙及下部烟道门向外冒汽漏水。
3、 排烟温度不降,烟气颜色变白。
4、 省煤器下部的灰斗内有湿灰,严重时有水往下流。
5、 烟气阻力增加,引风机声音不正常,电机流量增大。
1、对于不可分式省煤器,如能维持锅炉正常水位时,可加大给水量,并且关闭所有的放水阀门和再循环管阀门,以维护短时间运行,待备用锅炉投入运行后再停炉检修。如果事故扩大,不能维持水位时,应紧急停炉。
2、 对于可分式省煤器,应开启旁通烟道挡板,关闭烟道挡板,暂停使用省煤器。同时开启省煤器旁通水罐阀门,继续向锅炉进水。烟、水可靠隔绝后,将省煤器内存水立刻放掉,开启空气阀或抬起安全阀。如烟道挡板严密,在能确保人身安全的条件下可以进行检修,恢复运行,否则应停炉后再检修。
1、烟气中混入大量空气,锅炉负荷明显降低。
2、引风机负荷增大,排烟温度下降。
3 、送风量严重不足,燃烧情况突变,甚至不能维持燃烧。
1、如管子损坏不严重,又不致使事故扩大时,可维持短时间运行。如有旁通烟道,应立即启用,然后关闭各烟道挡板,待备用锅炉投入运行后再停炉检修。
2、如管子严重损坏,炉膛温度过低,难以继续运行,应紧急停炉。
1、 在锅炉和管道处发出有一定节律的撞击声,有时响声巨大,同时伴随给水管道或蒸汽管道的强烈震动。
2、 压力表指针来回摆动,与震动的响声频率一致。
3、 水锤严重时,可能导致各连接部件,如法兰、焊口开裂、阀门破损等。
锅筒内水锤的处理
1、 如止回阀失灵,应减弱燃烧,降低负荷和压力,关闭给水截止阀,停止给水,迅速修理给水止回阀。同时应观察水位,防止发生缺水事故。
2、 对于下锅筒升火时有蒸汽加热装置的,应迅速关闭蒸汽阀。
3、 保持锅炉中水位运行,均匀平衡地向锅筒内进水。如水锤仍持续不断,应停炉检修。
4、 锅炉检修是应加强给水管、配水管和水槽的修理。
蒸汽管道水锤的处理
1、 减少供汽,必要时关闭主汽阀。
2、 开启过热器集箱和蒸汽管道上的疏水阀进行疏水。
3、 锅筒水位过高,应适当排污,保持正常水位。
4、 加强水处理工作,保证给水和锅水质量,避免发生汽水共腾。
5、 水锤消除后,检查管道和管架、法兰等处的情况,如无情况再暖管一次进行供汽。
省煤器水锤的处理
1、 打开省煤器出口集箱上的放汽阀,排净空气。
2、 检查省煤器进口上的止回阀,发现损坏及时检修或更换。
3、 连续给锅炉上水,严格控制省煤器出口水温,一般应低于饱和温度40℃。如发现温度过高,可能发生汽化,应打开再循环管,或者打开旁通烟道,或者开启回水管阀门将省煤器出水送回水箱。
1、水冷壁管变形可直接从看火门、火炉门处看到,当同时伴随缺水时,则可见到变红弯曲的水冷壁管。
2、对卧式内燃锅炉的炉胆,可从前后观察孔见到炉胆火侧突出变形的情况。变形严重时,可凸出400—500mm,甚至一直垂到链条炉排上。卧式外燃锅炉的锅筒向火侧发生鼓包变形,可从炉门、看火门观察到。
3、如炉管变形严重,同时发生爆管时,则可听到喷汽声。其他部位变形较轻时,只能停炉后经检查才能发现。
1、受热面变形不严重时,可以待备用炉启动后检修,或带“病”运行。
2、如变形严重,炉胆已向火侧明显凸出变形,明显过烧变形,则应立即停炉,以免事故扩大。
锅炉实验安全要求
1、在锅炉水压试验的升压过程中,应停止锅炉本体内外一切检修工作。工作负责人在升压前须检查炉内各部是否有其他工作人员,并通知他们暂时离开,然后才可开始升压。
2、省煤器或减温器单独进行水压试验时,如汽包内有人工作,在开始进水前工作负责人必须通知汽包内的工作人员离开。
3、水压试验进水时,管理空气门及给水门的人员不准擅自离开,以免水满烫伤其他人员。
4、禁止在带压运行下进行捻缝、焊接、紧螺丝等工作。如需不放水紧螺丝,须先将压力降到符合安全规程的规定。
5、水压试验后泄压或放水,应了解放水总管处无人在工作,才可进行;如检修人员进行操作,则须取得运行班长的同意。放水完毕后,须再通知运行班长。
6、锅炉进行1.25倍工作压力的超压试验时,在保持试验压力的时间内不准进行任何检查,应待压力降到工作压力后,才可进行检查。
锅炉点火安全作业要求
1、锅炉点火前,应对燃烧室和烟道施行通风;
2、启动锅炉引风机,送风机,调整锅炉风量不小于总风量的30%,通风5min。
锅炉升温升压安全作业要求
1、升温升压过程中,应该调整燃料量.减温水量.锅炉排汽量,使过热器出口蒸汽温度均衡上升,但不能超过535℃。
2、保证锅炉左右侧烟温偏差不大于50℃,过热器左右侧汽温偏差不大于20℃。
3、锅炉从冷态点火到并汽约需4~5小时左右,操作者也可以根据煤种和设备情况现场决定。夏季不少于255分钟,冬季或承压部件有缺陷时.应适当延长时间.升压过程中应注意燃烧调整.保持炉内温度均匀上升.各承压部件受热均匀,膨胀正常,大修后第一次点火应记录各膨胀指示器的膨胀量。
4、升压过程中,汽包上下壁温差应控制在50℃范围内。
5、升压过程中,应开启过热器集箱上的疏水门、对空排汽门,使过热器得到足够的冷却。严禁关小过热器出口集箱的疏水门、对空排汽门,以免过热器管壁温度急剧升高,注意监视各温度测点的变化,防止过热器壁温超限。
6、在升压过程中,应控制锅炉内饱和温度的上升速率,在0~0.1MPa阶段不大于1℃/min,在以后阶段不大于2℃/min。
7、锅炉的升压速度为0.0294~0.049MPa/min。
锅炉并汽安全作业要求
1、锅炉与蒸汽母管并列或直接向汽机供汽前,应对蒸汽管道进行暖管,冷态暖管时间一般不少于2小时。
2、并列时,应注意保持汽压、汽温与水位平稳,并缓慢增加锅炉蒸发量。
3、根据汽温的上升情况,投入减温器。
4、当锅炉的汽压、汽温和主蒸汽流量满足汽机冲转条件时,联系汽机冲转。
5、锅炉并汽的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时与值长、汽机各运行岗位联系,准备并汽。
(2)锅炉无重大缺陷。
(3)燃烧稳定。
(4)汽温在510℃以上,不高于545℃。
(5)汽压低于母管压力0.1-0.2MPa。
(6)蒸汽品质合格。
(7)并汽时的注意事项:
1)保持汽温、汽压、燃烧稳定。
2)汽包水位稍低于正常水位30~50mm。
3)先开缓慢开启并炉门小旁路,直到全开,同时注意并炉门两侧温度变化。
4)如发生主蒸汽管道水冲击立即停止并汽,加强疏水,待冲击消除后,再进行并汽。
锅炉正常运行安全作业要求
1、保持锅炉的蒸发量满足汽机及供热用户的需要。
2、保持正常的汽压与汽温。
3、连续均匀给水,保持汽包水位在正常范围内。
4、保持炉水和蒸汽品质合格。
5、保持各处烟温、受热面壁温、空气温度在规定的范围内。保持受热面清洁,防止结焦、积灰。确保锅炉机组安全运行。
6、在保证稳定燃烧的前提下减少热损失,维持经济燃烧,提高锅炉效率。
7、监视DCS及FSSS主要画面的热工控制系统工作正常。
8、保持各附属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方式。
9、认真做好设备的定期试验与轮换。发现异常时,及时联系汇报。
10、掌握各参数变化规律,分析各参数变化原因,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消除设备隐患,尽可能维持锅炉各运行参数在最佳工况下运行,并认真搞好运行分析工作。
11、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公司下发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机组运行过程中,应正确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锅炉吹灰安全作业要求
1、锅炉吹灰前,应适当提高燃烧室负压,并保持燃烧稳定。吹灰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
2、使用移动式吹灰设备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和防护眼镜。在吹灰管未插入燃烧室或烟道前,不准打开阀门通入蒸汽或压缩空气。工作完毕后应先关闭阀门,然后再取出吹灰管。
3、吹灰时,禁止打开检查孔观察燃烧情况。
4、吹灰器有缺陷、锅炉燃烧不稳定或有炉烟与炉灰从炉内喷出时,禁止吹灰。如在吹灰过程中,遇有上述情况时,也应停止吹灰。
锅炉排污安全作业要求
1、排污时工作人员必须戴手套。在排污装置有缺陷或排污工作地点和通道上没有照明时,禁止进行排污工作。
2、开启排污门可以使用专用的扳手,不准使用套管套在扳手上帮助开启排污门。锅炉运行中不准修理排污一次门。
3、排污系统有人正在检修时,禁止进行排污。在同一排污系统内,如有其他锅炉正在检修时,排污前应查明检修的锅炉确已和排污系统隔断。
4、排污管道易被人碰触的部分,应加保温层,以免烫伤工作人员。
锅炉打焦安全作业要求
1、除焦工作,须由经过训练的工作人员进行,实习人员未经指导与学习,不准单独进行除焦工作。
2、除焦时工作人员必须穿着防烫伤的工作服、工作鞋,戴防烫伤的手套和必要的安全用具。
3、当燃烧不稳定或有炉烟向外喷出时,禁止打焦。
4、除焦时,两旁应无障碍物,以便有炉烟外喷或灰焦冲出时,工作人员可以向两旁躲避。
5、除焦工作开始前应先得到司炉同意。除焦时,司炉应保持燃烧稳定,并适当提高燃烧室负压;在司炉操作处所,应有明显的“正在除焦”的标志。
6、除焦时,工作人员应站在平台上或地面上,不准站在楼梯上、管子上、栏杆上等地方,工作地点应有良好照明。
7、除焦用的工具必须完整适用,用毕须将工具放在指定的地点。
8、在结焦严重或有大块焦渣掉落可能时,应停炉除焦。
9、除焦时不准用身体顶着工具,以防打伤。工作人员应站在除焦口的侧面,斜着使用工具,必要时应有人监护。
锅炉停炉安全作业要求
1、在停炉过程中应停止吹灰、打焦。
2、在停炉过程中,应有专人监视汽温的变化,合理使用减温水,控制降温速度,防止金属管壁温度超温。蒸汽温度下降速度≤1.5℃/min,降压速度≤0.1Mpa/min应时刻对照饱和温度与压力表,保证蒸汽具有50℃以上的过热度。
3、汽包上、下壁温差不大于40℃。
4、滑停过程中,应加强与汽机、电气及外界用汽装置的联系、配合工作。
5、滑停时应特别注意主汽温度的过热度不低于下列数值:
⑴、主汽压7MPa以上时:≮120℃
⑵、主汽压4MPa以上时:≮70℃
⑶、主汽压3MPa以上时:≮60℃
6、 停炉过程中根据需要及时解除相应地自动及顺控装置,并加强对水位及燃烧的监视。
7、锅炉灭火后,应保持汽包水位,水位低时应进行补水。应通知汽机启动给水泵,开启给水小旁路阀门上水;待水位升至+300mm时关闭给水门,通知汽机停止给水泵。严禁为了加速冷却汽包金属壁温而采用边排水边补水的方法。
8、停炉中停止磨煤机时,要对输粉管吹扫不少于5min。
9、停炉后监视各段烟气温度不得升高,发现温度升高立即查明原因予以消除。
10、停炉过程当中最低风量不得小于30%的额定风量。锅炉停运时也必须以不小于30%的额定风量通风5min之后,方可停止引风机、送风机的运行。
11、火检冷却风机必须等到低温过热器入口处烟温降到100℃及以下时,方可停运。
12、在锅炉尚有压力、温度、电源的情况下,锅炉不得无人监视。
13、在冬季对运行和停运的锅炉都要做好防冻措施。
14、在停炉过程中,如发生故障不能滑停时可按正常停炉操作进行,如发生灭火应按紧急停炉处理,待汽机打闸后开启向空排气,保护过热器 ,30min后再关闭。
15、停炉后待锅炉炉水放尽后方可关闭炉底水封槽进水门,停止给炉底水封及捞渣机水箱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