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钢厂突发事故致3人死亡!安全副总一问三不知!法人代表等四名企业责任人被刑拘!
近日,清远市安委会办公室通报清远市花城五金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城五金公司)“6·3”事故。2021年6月3日14时,花城五金公司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花城五金公司法人代表等四名企业相关责任人已被清城区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6月3日14时16分,花城五金铸造有限公司2号废钢仓库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两台桥式起重机跌落事故,造成3名工人(1名起重机司机、2名电工)受伤被困。经救援,3名伤者送至清城区人民医院救治。其中,一名伤者于6月3日21时许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余两名伤者分别于6月7日、8日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初步调查,本次事故是因3号桥式起重机故障,操作工违章操作2号桥式起重机推移3号桥式起重机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碰撞的外力与两台起重机本体自重集中压在厂房支撑立柱处的横梁轨道上方,加上横梁与轨道已偏移厂房立柱支撑点中心较多,不能支撑两台起重机碰撞的外力与两台起重机本体重量,引起轨道梁支座的坍塌,导致轨道与起重机坠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具体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故发生后,清远市组成了事故调查组对该事故进行详细调查。
事故调查组方面介绍,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事故暴露出花城五金公司存在严重问题。企业实际控制人掌控公司资金使用权,但是重发展、轻安全,安全责任悬空,日常管理假手于人,长期未到公司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同时领导层法定代表人和分管安全副总经理不具备安全管理知识能力,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冶金企业的政策法规、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理职责一问三不知。
事故发生车间在2015年进行扩建改造,2017年增加2台起重机时均未按规定办理扩建改造的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手续,未向有关部门报建报批,且26台起重机仅有16人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具备资质人员严重不足。
调查组还发现,花城五金公司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维修人员日常点检流于形式,隐患排查浮于表面,未及时处理轨道横梁偏移问题;员工安全意识淡薄,“三违”现象突出,肇事起重机操作工未持证上岗,违章作业,野蛮操作,擅自以2号桥式起重机推行3号桥式起重机,特种作业管理不规范。公司安全培训弄虚作假,未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照搬照抄,不落实员工三级安全培训,员工培训档案缺失。
同时,事故也暴露出相关监管部门未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安全监管形式主义严重、基层执法检查存在宽、松、软现象等问题。
“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人,对于在事故中受到影响的三个家庭,我在这里真诚地说一声‘对不起’!”6月28日,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花城五金公司“6·3”事故现场警示会,会上花城五金公司负责人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作出深刻反思,并向事故遇难者家庭表达歉意。全市十余家钢铁企业实际控制人、企业总经理、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在现场接受了一次警示教育。
“通过事故吸取教训,不能把别人的事故当故事来听。”对于召开此次现场警示会的目的,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黄永华如此表示。他表示,全市钢铁行业各企业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深刻剖析事故,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亡羊补牢,切实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以抓铁留痕、踏地留印的工作作风切实把清远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好,推动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