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某家公司被发现将铝灰渣等危险废物和锌渣等一般固废混合堆放的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12万
青田分局在对油竹街道某公司进行现场勘察时,车间一角堆放的金属废渣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和警觉,执法人员分工协作,一组立即对该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了调查询问,另一组对该公司环评和验收材料进行了调阅。经查,该公司主要从事五金制品制造,主要生产工艺为锌、铝压铸,产生的固体废物有锌渣、铝灰渣等。公司管理人员平时只注重抓生产、抓效益,而忽视了生态环境管理,没有关注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更新,所以出现了将铝灰渣等危险废物和锌渣等一般固废混合堆放的违法行为。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铝灰渣属于危险废物,你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上述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青田分局随即对该公司处罚款人民币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