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名公职人员“挂证”被查处

1月4日至1月7日,江西省住建厅连发40份《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40名公职人员存在“挂证”行为撤销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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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建撤〔2021〕40号)

黄某红:

经调查核实,你在新干县神政桥乡人民政府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江西中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9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应当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厅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02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建撤〔2021〕39号)

杨某涛:

经调查核实,你在国家税务总局樟树市税务局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江西九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1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应当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厅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03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建撤〔2021〕38号)

肖某:

经调查核实,你在万安县教育体育局(万安县科学技术局)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江西捷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6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应当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厅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04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建撤〔2021〕37号)

徐某:

经调查核实,你在江西省广丰中学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江西瑞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2月1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应当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厅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05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建撤〔2021〕36号)

程某兵:

经调查核实,你在江西省广丰中学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修水县绿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5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应当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厅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06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建撤〔2021〕35号)

刘某桥:

经调查核实,你在赣州市章贡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中科赣能建设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8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应当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厅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07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建撤〔2021〕34号)

张某:

经调查核实,你在上饶市广丰区科学技术局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江西久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1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应当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厅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08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建撤〔2021〕33号)

伍某:

经调查核实,你在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鸡湖街道办事处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江西阳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1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应当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厅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09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建撤〔2021〕32号)

周某婷:

经调查核实,你在上饶市人民医院(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瑞金市宏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5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应当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厅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10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建撤〔2021〕31号)

余某:

经调查核实,你在九江市柴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江西璟祥建设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2月2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应当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厅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11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建撤〔2021〕30号)

李某锋:

经调查核实,你在江西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江西福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2月17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应当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厅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12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建撤〔2021〕29号)

熊某:

经调查核实,你在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景德镇供电分公司(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江西省华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2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应当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厅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13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建撤〔2021〕28号)

艾某雯:

经调查核实,你在江西水利职业学院(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赣州瑞博建设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1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应当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厅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14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建撤〔2021〕27号)

黄某根:

经调查核实,你在石城县小松镇人民政府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瑞金市宏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9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应当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厅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15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建撤〔2021〕26号)

张某雁:

经调查核实,你在南昌县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江西闰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2月17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应当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厅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16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建撤〔2021〕25号)

范某:

经调查核实,你在余江县房产管理局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江西永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22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应当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厅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17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建撤〔2021〕24号)

赵某强:

经调查核实,你在青原区城北学校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江西中帛建设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9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应当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厅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18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建撤〔2021〕23号)

梅某:

经调查核实,你在九江市行政审批局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江西联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7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应当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厅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19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建撤〔2021〕22号)

肖某峰:

经调查核实,你在永新县残疾人联合会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江西宇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26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20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建撤〔2021〕21号)

陈某香:

经调查核实,你在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六一大队(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江西省中核测绘院、江西省能源矿产地质调查研究院)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江西省妙翔劳务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6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21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程某芳:

经调查核实,你在南昌市绿化管理处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江西成铭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9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22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易某堂:

经调查核实,你在宜春市袁州区三阳镇中心小学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新余市中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7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23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刘某琴:

经调查核实,你在南城县建筑综合管理站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江西伟鑫建筑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6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24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郭某春:

经调查核实,你在东华理工大学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江西八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1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25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罗某:

经调查核实,你在新余市公安局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庐山市鹿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2月5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26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汪某新:

经调查核实,你在永新县江畔初级中学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江西南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2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27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刘某:

经调查核实,你在上饶市广丰区丰溪街道南屏中学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江西丰赫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6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28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练某洪:

经调查核实,你在万安县房地产管理局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江西铠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26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29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余某国:

经调查核实,你在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实验中学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江西建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1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30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罗某青:

经调查核实,你在高安市财政局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江西拓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2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31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张某标:

经调查核实,你在横峰县第二中学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中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1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32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朱某:

经调查核实,你在横峰县第二中学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江西铠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26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33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王某富:

经调查核实,你在横峰县教育体育局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江西铠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26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34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陈某星:

经调查核实,你在上饶市广丰区特殊教育学校(上饶市广丰区第十五小学)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赣州瑞博建设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2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35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陈某萍:

经调查核实,你在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于都县豪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9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36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陈某魁:

经调查核实,你在信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江西通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1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37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余某红:

经调查核实,你在上饶市广丰区少阳乡人民政府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江西摩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2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38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占某伟:

经调查核实,你在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江西金葵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2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39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吴某兵:

经调查核实,你在修水县大桥镇人民政府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九江礼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6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40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曾某兴:

经调查核实,你在江西农业大学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江西房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25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此前,常州也有56名公职人员”挂证“被处分,国家打击“挂证”力度只增不减,你还敢挂吗?

56名公职人员“挂证取酬”被处分

图片

“我心存侥幸,以为把证书挂靠到外地企业你们查不到,以为把钱退给企业就不算违纪了。”今年8月,常州市金坛区某局公职人员王某因违规挂证取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去年9月以来,常州纪检监察机关重点聚焦2013年以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挂证取酬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截至目前,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3人,党纪政务立案56人,追缴违纪违法所得160余万元
由于行业主管部门对挂证人员监督管理力度不够,缺乏行之有效的处置手段,加之一些公职人员存在侥幸心理,挂证取酬问题不时出现。“这种‘坐地来钱’的违规现象不仅扰乱了市场及行业的公平竞争秩序,更滋生了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的土壤。”常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本次专项治理给出时限自查自纠,明确对如实报告挂证取酬行为并主动上交取酬款的人员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对隐瞒不报、拒不纠正者严肃查处自查自纠阶段,全市累计上报涉及挂证952人,其中涉及取酬342人,合计上交市县两级财政982.3万元。
在此基础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借助信访举报、信息技术等方式,对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问题进行全面复核,逐渐摸索形成一套运用大数据筛查、确定挂证取酬人员名单、研判违规获利类别的方法——与市人社局、税务局、住建局等部门沟通协调,获取征税信息、社保信息、发证信息等关键数据约16万条,在技术部门协助下开展多次比对碰撞,缩小涉嫌“挂证取酬”问题范围,召开2次专题会议集体分析研判,精准锁定问题线索195条。
今年4月初,王某持有二级建造师资格证却隐瞒不报的线索移送至金坛区纪委监委。尽管王某在第一次谈话阶段对挂证取酬为矢口否认,但在办案人员出示的持证信息、银行流水等“铁证”面前,王某不得不承认了2015年以来将证书挂靠在外省某公司并获取报酬4万元的违纪事实。
挂证取酬屡禁不止的背后,是监管制度的缺失。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职能部门证书监管漏洞,常州市纪委监委督促相关职称、职业资格主管部门明确从业人员在职在岗规范,清理整顿违规挂证行业乱象,加强对持证人员的常态长效监管。推动职能部门针对挂证企业开展动态核查,撤回74家建筑企业有关资质。同时,推动挂证取酬问题多发单位出台个人证书报备制度,做到“领证必报”“持证必诺”,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
“挂证”是如何被查出来的?

方法1、利用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相关信用信息平台数据进行比对。

该方法通过“四库一平台”,即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各省市建设的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通过内部信息数据比对,主要查处的是“一人多单位注册的‘挂证’”

一人多单位注册,无论是一人多证多单位注册,还是一人一证多单位注册,都将被发现查处。有人说,我在两个省不同单位注册,这种情况省监管平台是查不到的,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管平台是可以查出的。

方法2、结合参保缴费、人事档案等相关数据和信息,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排查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况。

该方法将社保信息与住建部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人员注册信息进行比对。

社保信息确定人员工作单位,注册信息确定证书注册单位,两者一致,确定为人证合一;两者不一致,确定为人证分离,将被认定为“挂证”。方法2主要查处的是“人证分离的‘挂证’”。

方法3、对到岗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方法3是在“人证合一”的情况,通过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查处,查处成本相对较高,主要手段有以下几种:

1)通过检查指纹、人脸识别等考勤信息,主管部门了解执业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2)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直接到达项目现场,了解执业人员是否在岗,向相关人员询问项目信息,若不知晓,可判定为“挂证”

如何证明不是“挂证”?

如果你的名字出现在的“挂证存疑名单”中,如何证明自己没有“挂证”?

广东省住建厅在《关于全面排查处理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挂证”行为的通知》中,明确了“挂证”整改佐证材料,供大家参考。

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①正常退休:提供退休证或单位退休证明。

②依法提前退休:提供注册人员的《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金核定表》。

③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反聘:提供单位退休后反聘证明。

④档案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符的退休人员:身份证年龄未退休,档案年龄已达到退休年龄退休人员 ,提供《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金核定表》。

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①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注册人员在该企业工作,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统一缴纳的人事关系证明。

②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表。

③社保缴纳证明。

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①大专院校人事部门出具的注册人员为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并在该企业工作,社会保险由大专院校统一缴纳的人事关系证明。 

②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表。

③社保缴纳证明。

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①原部队组织人事部门颁发的《军官转业证书》。

②本市或外省市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注册人员在现人事档案接收部门参保缴费记录。

③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挂证行为证明

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①买断社会保险协议书。

②社保缴纳证明。

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社保不一致

1、注册单位与社保不一致,已整改完成

①注册单位注销的,提供解聘资料和网上注册证书查询方式截图。       

②停止社保的,注册单位提供购买社保证明、网上注册证书查询方式截图、停止社保的证明(说明)材料。

2、单位名称变更

①社保缴纳证明。

②营业执照扫描件。

③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

3、单位下属无独立法人分公司

①社保缴纳证明。

②成立分公司文件或批文。 

③营业执照扫描件。

4、信息有误

提供社保证明(注:社保打印数据有误)。

无社保

1、15位身份证号码,无匹配

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2、社保身份证号码变更

提供身份证扫描件、社保证明。

3、退休

①正常退休:提供退休证或单位退休证明。

②依法提前退休:提供注册人员的《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金核定表》。

③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反聘:提供单位退休后反聘证明。

④档案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符的退休人员:身份证年龄未退休,档案年龄已达到退休年龄退休人员 ,提供《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金核定表》。

4、死亡

①在职死亡提供医院或者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扫描件,或社保系统死亡待遇核定表扫描件。

②退休后死亡按退休人员办理。

③确找不到家属提供资料的,由企业书面提出申请,说明情况,承诺情况真实。

5、信息有误

提供身份证扫描件、社保证明。

多家社保 (多重注册)

1、多家单位同时购买多重社保(一本注册证书同时多家单位购买社保)

①提供与注册证书相符单位社保证明和其他家单位的社保系统停保截图。如其他单位不配合,由个人提交书面保证材料扫描件。

②网上注册证书查询方式截图。

2、多家单位同时购买多重社保 (多本证书同时分给多家单位使用并购买多家社保)

①提供与注册证书相符单位社保证明和其他家单位的社保系统停保截图。必须全部注册证书注册在统一单位并在同一家单位购买社保。如其他单位不配合,由个人提交书面保证材料、承诺书扫描件。

②网上注册证书查询方式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