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应急管理局对慈溪市宗汉邵亮五金配件厂行政处罚案
2021年5月18日,浙江省慈溪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慈溪市宗汉邵亮五金配件厂进行粉尘涉爆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涉及“粉6条”的以下问题:
1.铝粉尘未采用负压除尘方式,采用轴流风机正压吹送粉尘;
2.企业未规范设置粉尘收集装置,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
以上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十五条第三款以及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等规定,慈溪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和第九十九条等规定并结合自由裁量,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并作出罚款人民币2.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