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某车业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电动两轮摩托车案
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在对无锡某车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组装生产电动两轮摩托车,并在其仓库内查获6个规格型号共1662辆待售的电动两轮摩托车。经查,该公司未取得生产电动两轮摩托车的生产许可,其组装生产的产品未经CCC认证。经委托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上述电动两轮摩托车进行抽样检测,产品图形符号、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无线电骚扰特性、车速表指示误差等项目不符合有关国家强制标准的规定,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执法机关于2021年11月19日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电动两轮摩托车,罚款342.37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其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电动摩托车的情况通报给同级工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