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某日用杂品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案

江阴市市场监管局要塞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江阴市某日用杂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仓库内堆放有大量烟花爆竹产品,并立即组织实施产品质量抽检。经检验,该公司库存待售的9个批次烟花爆竹分别因部件、结构与材质、药种及筒体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经查实,该公司经营的上述质量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货值金额29.13万元,获利4.27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产品质量法》四十九条等规定,执法机关对其作出没收963箱(支)不合格烟花爆竹,没收违法所得4.27万元,罚款29.13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