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一钢厂未经环评审批擅自投入生产,重罚

兴化市广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兴化市垛田街道戴家工业园区, 经查明:该公司主要从事不锈钢炼钢项目,该不锈钢炼钢项目未经环评审批擅自投入生产,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已投产。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泰州市生态环境局于今年4月1日下发泰环罚字〔2022〕3-4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外罚如下﹕

1、责令立即停止不锈钢炼钢项目建设

2、责令改正不锈钢炼钢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未经设施验收已投入生产的行为

3、罚款人民币伍拾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