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180厂2#探伤机及自动包装线移位改造项目,承建方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场作业人员黄利明,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电焊作业的违法行为。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衡阳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