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富源格威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一)基本案情。2022年6月8日,曲靖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对富源格威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该企业未按照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熔炼炉、保温炉使用天然气点未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除尘器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何一种控爆措施;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
(二)查处理由及结果。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修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二款;《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督总局令第77号修正)第十条第一款,最后曲靖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4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