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浙江天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1•18”较大中毒窒息事故案”
2022年11月18日,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浙江天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8000t/d废水处理与回用工程发生一起4人死亡的较大中毒窒息事故。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复的《绍兴柯桥浙江天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1•18”较大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 认定湖北鑫嘉鸿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经报请局领导批准,绍兴市柯桥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于2023年5月24日对湖北鑫嘉鸿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立案调查。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湖北鑫嘉鸿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缺失,未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及时检查排除有限空间安全隐患,未有效组织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未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安全操作规程,未在有限空间区域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未有效开展员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一、二款、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湖北鑫嘉鸿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绍兴瑞丰银行,户名: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专户-区应急管理局,到期不缴本机关有权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此前报道】
浙江省绍兴市应急管理局公布《绍兴柯桥浙江天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1·18”较大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
报告显示:2022年11月18日15时45分,位于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的浙江天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8000t/d废水处理与回用工程发生一起较大中毒窒息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24.7万元。
报告还原了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处置情况
1.事故发生经过。根据监控视频显示,2022年11月18 日8时18分,由鑫嘉公司承建的天马公司废水处理工程在调试运维中,作业人员张*鹏(鑫嘉公司)、陈*祥(鑫嘉公司) 开始亚铁储存药剂池清理作业,2人将厌氧池盖打开,并接入水泵、水管等。9时,2人开始从厌氧池内抽取污水冲洗药剂池。10时17分,药剂池内污水水位上升,2人使用污泥泵将药剂池内污水外抽。12时52分,污泥泵发生故障,张*鹏等人将其拎起修复后继续作业。15时45分,张*鹏发现污泥泵再次发生故障,于是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进入药剂池作业,中毒后昏倒。
15时48分,陈*祥发现张*鹏昏倒,随即通知他人,然后入内施救,也中毒昏倒。15时50分,另有七名员工赶到现场,其中张昆*(鑫嘉公司)、王*翱(鑫广公司)、张*伟(鑫嘉公司)、张鹏*(鑫嘉公司)4人在未佩戴安全防护装备的情况下依次进入药剂池救援,均中毒昏倒在池内,其余3人继续在池口开展救援。16时03分至16时36分,池内6人陆续被救出。
2.应急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柯桥区相关部门及人员 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022年11月18日17时17 分,绍兴市接柯桥区报告,浙江天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 一起多人坠入污水池事故,正在组织救援。接报后,绍兴市政府及应急、消防部门相关负责人紧急赶赴现场指挥,并将事故信息同步报送省应急管理厅,省厅也立即派员参与救援处置。事故现场公安、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生态环境、110 指挥中心、120急救中心联合开展救援处置,事故发生单位和相关人员也积极配合救援工作。柯桥区委、区政府当晚成立“11 · 18”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做好伤员救治、善后处置等工作。
11月18日19时02分,柯桥区续报,现场搜救结束,共6名伤者送往医院全力抢救,事发现场由相关部门开展有毒有害物质监测等工作,防止次生灾害和事故发生。
11月18日21时,柯桥区续报,送医院6名人员中,张*鹏、陈*祥、王*翱、 张鹏*经抢救无效死亡。2023年1月,伤者张*伟、张昆*经治疗基本康复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