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常某某、余某某等八人提供环评虚假证明文件一案,即江西展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航公司)环评造假案。该案系是江西省首例因环评造假被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
公诉机关濂溪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常某平、肖某琳、肖某春等八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追究刑事责任,八名被告均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余某、肖某风为夫妻关系,二人长期从事环保相关行业,见被告人肖某琳、肖春某、肖东某待业在家,便商议通过开设环保公司,对外出售公司编制环评报告资质牟利。2019年12月,上述被告人共同出资成立展航公司,随后通过中介介绍,将被告人常某平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挂靠在展航公司。随后,肖某琳、肖春某、肖东某通过QQ群等媒介对外发布信息招揽客户,肖某风、余某通过熟人介绍承接业务,五人均通过微信收取费用,转给肖常某分配。经统计,2019年2月至2020年10月,肖某琳等五名被告利用常某平的职业资格以展航公司名义共对外出具环评报告700余份,违法所得70余万元。此外,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被告人田某华、郑某兵通过余某购买展航公司资质,承揽了13家企业环评报告业务,收取71.35万元。在庭审中,八名被告均当庭认罪,并表示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法律,恳求法庭从宽处理,八名被告的辩护人均根据本案事实发表了辩护意见。本案将择期宣判。 据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黄凰介绍,环评是约束项目与规划环境准入的制度保障,是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少数机构和人员盲目追求经济效益,触犯法律底线,环评弄虚作假,严重损害环评制度作用,应当受到严厉惩处。2020年9月,市生态环境局接到展航公司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后,迅速成立专班,一边联系展航公司负责人要求开展现场核查,一边对展航公司编制的九江市辖区内企业的所有环评文件(共7本)进行质量复核,发现展航公司有6本环评文件存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中编制主持人均为同一人却出现不同的签字笔迹,同时还存在环评文件典型弄虚作假情形。2021年3月10日,市生态环境局正式书面向公安部门移交展航环评造假案,3月15日,市公安局以涉嫌刑事犯罪立案。经过2年多的努力,市公安机关协同生态环境部门驱车七千多公里,在国内3省9市31个县区对展航公司案件进行了侦查取证,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