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新堤街道烈士陵园贺龙岛工地7.7火灾当事人纵容吸烟引发火灾,68岁被拘

近日,湖北省洪湖市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将洪湖市新堤街道烈士陵园贺龙岛工地"7.7"火灾当事人严某移交洪湖市公安机关,并由公安机关依法对严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据调查,违法行为人严某在担任安全管理负责人期间,明知施工现场有人抽烟,不制止、不巡查,致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所幸无人员伤亡。经审查,严某对其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EHSWEEKLY小编说:

全管理,最大的禁忌便是对“违章行为视而不见”,其带来的“破窗效应”,随着时间的流逝,让组织变得更加无序和混乱,并在无形使得人的不安全行为增加,进而增大事故发生的概率,同时还会让安全管理者的职业形象受损,并承担相应的事故法律责任。

对于本事件的违法行为人而言,68岁,本应颐养天年、老有所乐,但却依然肩负起“重于泰山”的安全管理责任,不知道是工地项目部看重的是其“丰富”的安全管理经验,还是因为现在的年轻人不在想去工地,很难招到合适的安全管理负责人,于是随便找人安排在这个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