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集团应急管理中心安全总监被行政拘留二日

7月7日,奔流新闻记者从厦门象屿集团喷水事件当事人况先生处获悉,近日,他收到厦门市湖里区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该决定书显示,厦门象屿集团应急管理中心安全总监被行政拘留二日。


今年1月14日,况先生到厦门象屿集团讨要自己应得的费用,现场还有多名讨要费用的人。“象屿集团一位负责人安排消防演练来逼走我们,我在现场拍视频,被象屿集团的那个负责人用消防水枪喷了全身的水,医院出具的报告显示我肋骨轻微变形。”况先生随后发布的现场视频中,有身穿消防服的男子手持消防水枪喷水,另一名着西装的男子随后用水枪向另一男子喷水。


5月14日,在事发4个月后,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两名人员进行处理。其中一名组织者被行政拘留二日,对持水枪者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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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显示,现查明2025年1月14日15时许,违法行为人于某为赶讨薪人员,假借消防演练名义,组织违法行为人陈某彬等人进行消防演练。


“处罚决定书上,于某、陈某彬是无业人员,无业人员怎么可以进行消防演练?”况先生随后向厦门市湖里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近日,况先生收到厦门市湖里区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书称,被拘留的于某是厦门象屿集团应急管理中心的安全总监。民警在制作决定书时存在瑕疵,将于某的职务记载为“无工作单位”。对于复议结果,况先生表示接下来将起诉象屿公司,“他们安全总监策划的这个事件,公司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赔偿我的医药费。”


评论:厦门象屿集团应急管理中心安全总监在该事件中的做法实在令人难以理解:


一、安全管理职责的严重错位与滥用


作为应急管理中心安全总监,其核心职责是保障企业安全管理合规、统筹应急演练规范开展,而非将安全设施作为处理民事纠纷的工具。该事件中,安全总监以 “消防演练” 为名义,实际通过安排消防水枪喷水的方式驱赶讨费人员,属于对安全管理职权的严重滥用。而且此次 “演练” 明显带有针对性和攻击性,不仅违背了应急管理的初衷,更暴露了其对自身职责的认知偏差。当然,不排除是受上级指使而为之!


二、安全总监的处理方式涉嫌违法违规


从事件经过来看,讨费人员与企业的纠纷属于民事债权债务范畴,应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但该安全总监采取的 “用水枪喷水” 行为,已超出合理处置边界,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负责人,理应具备基本的法律意识,但其选择用违法手段处理纠纷,不仅激化了矛盾,也让企业陷入更大的法律风险中。


三、企业危机应对中的责任缺失与形象损害


作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在面对群体性讨费事件时,其处理方式直接影响企业的社会形象和责任担当。该安全总监的做法,本质上是通过 “强硬施压” 回避问题,而非积极沟通解决纠纷,反映出企业危机应对机制的严重缺陷。这种处理方式不仅加剧了当事人的不满,也让公众对企业的合规性和社会责任感产生质疑,对企业品牌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