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水泥厂“1.24” 一氧化碳爆炸事故
一、事故概况
二、事故原因分析
1 直接原因
这起事故直接原因是该厂烧成工段作业人员进行检修作业时,违反操作规程,在主机未完全停止运行的情况下,违章操作,提前打开袋式收尘器检修门卡扣,致使新鲜空气进入含有一氧化碳的煤磨防爆袋式收尘器,遇明火发生爆炸。
2 间接原因
2.1 通风机和电动机未选用防爆型设备,未在适当部位设置符合要求的防爆阀;
2.2 除尘系统内积灰未及时清除;
2.3 检修作业未落实有效的安全措施。
案例 2 某金属制品公司“8.2” 铝粉爆炸事故
一、事故概况
二、事故原因分析
1 直接原因
1.1事故车间、除尘系统未按规定清理,铝粉尘沉积。
1.2粉尘云,除尘系统风机启动后,在除尘器灰斗和集尘桶上部空间形成爆炸性粉尘云。
1.3引火源,抛光铝粉吸湿受潮,与水及铁锈发生放热反应。除尘风机开启后,在集尘桶上方形成一定的负压,加速了桶内铝粉的放热反应,温度升高达到粉尘云引燃温度。
1.4助燃物,在除尘器风机作用下,大量新鲜空气进入除尘器内,支持了爆炸发生。
1.5空间受限。除尘器本体为倒锥体钢壳结构,内部是有限空间,容积约 8 立方米。
2 间接原因
2.1 厂房设计与生产工艺布局违法违规。
厂房原设计建设为戊类,而实际使用应为乙类,设计泄爆面积不足,疏散楼梯未采用封闭楼梯间,贯通上下两层。生产工艺及布局未按规定规范设计,生产线布置过密,作业工位排列拥 挤,造成疏散通道不畅通,加重了人员伤害。
2.2 除尘系统设计、制造、安装、改造违规。
除尘系统改造单位无设计安装资质。除尘器本体及管道未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未按《粉尘爆炸泄压指南》(GB/T15605-2008)要求设置泄爆装置;
集尘器未设置防水防潮设施,集尘桶底部破损后未及时修复,外部潮湿空气渗入集尘桶内,造成铝粉受潮,产生氧化放热反应。
2.3 车间铝粉尘集聚严重。
现场除尘系统吸风量不足,不能满足工位粉尘捕集要求,不能有效抽出除尘管道内粉尘。企业未及时清理粉尘,造成除尘管道内和作业现场残留铝粉尘多,加大了爆炸威力。
2.3 安全生产管理混乱。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盲目组织生产,未建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现有的规章制度未落实到车间、班组。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无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风险辨识不全面,对铝粉尘爆炸危险未进行辨识,缺乏预防措施。
2.4安全教育培训不足,未开展粉尘爆炸专项教育培训和新员工三级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不落实,造成员工对铝粉尘存在爆炸危险没 有认知。
2.5 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
事故车间电气设施设备不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规定,均不防爆,电缆、电线敷设方式违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未作可靠接地。现场作业人员密集,岗位粉尘防护措施不完善,未按规定配备防静电工装等劳动保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