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建昌机械厂“4.17”物体打击事故的通报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直各部门,各有关企业:

  2011年4月17日中午12时左右,在位于平阴工业园孝直片区的济南建昌机械厂钢构车间施工过程中,由于架设的起重机轨道突然滑落,将正在地面施工的3名工人砸中,其中2人当场死亡,1人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市有关部门及平阴县委、县政府、县直相关部门领导迅速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和善后处理,并成立了事故调查组,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开展对房屋和市政、铁道、交通、水利、电力等工程建设领域涉及的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重点检查和治理。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工程项目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以及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非法违法从事建筑活动等行为。

  二、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建设和改造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规范操作意识、遵章守纪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方案。对重点部位和登高作业进行全天候监控,做好危险作业部位的排查整治,及时整改各类隐患,及时纠正职工违章作业行为,杜绝违章作业现象,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深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这起事故,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制定具体措施,改进监管方式,加大巡查力度,消除管理盲区。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肃查处肢解发包、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确保进场队伍素质,从源头上保证施工安全。对建设单位的建设和改造施工项目,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依法进行审查、许可和监督检查。对没有依法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工程,依法进行严厉的查处,制止违法施工,消除各类不安全行为和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