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030号油轮动火作业爆炸事故
1991年7月15日21时左右,靠泊于广东省顺德县桂洲镇龙涌口燃料化工厂简易油码头的中山市私营中东030号油轮发生爆炸,导致4人死亡、1人轻伤的重大事故。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91年7月7日,中东030油轮从广州新造油库充装重油70吨,准备运往佛山交货,因数量不够,需加装。7月10日030号油轮靠泊龙涌口燃料化工油码头待加油。7月15日4时至7时,从岸上化工厂充加250号燃料油约20吨,该部分油在岸上油池内经蒸汽加热至50—60度后用泵输送船上。至此该船总装载量约90吨。
岸上装油作业完毕后,厂工作人员下班离开。7月15日21时许,中东030号油轮船尾靠泊的郁南11号木柴船听闻短暂几秒内发生两次响声,第一次响声较细,第2次响声巨大,并有火球飞起10米多高,落于江心,接着有物体落水声响,油轮上有火光,该柴船头中也有飞溅的热油落下。为避免船上木柴着火,立即解缆离开。厂内人员及周围群众听到巨响后,闻声赶来,协助油轮上幸存者陆某灭火和抢救。当时陆某在船后专注锅粥,中隔驾驶楼,对船前舱甲板发生的事不了解。夜深人静前舱甲板上的4人全部失踪事故发生前后没有其他目击者。
事故发生后,救护人员当即动用多条船只打捞落水者,4名失踪人的尸体于17日晚和18日早陆续在下游1公里多范围内浮起,打捞上来,并确认这4名遇难者均是炸伤炸死后落水的。
二、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现场调查发现,爆炸部位在船前部油舱,甲板(钢板厚4毫米)沿两侧与船体连接处焊缝撕裂,并被掀起后翻长度约10米。油舱中隔板呈波浪变形斜倾向江心侧,支撑甲板的角钢等被扭曲。甲板上下表面均被黑色油层覆盖,不能找到新焊接点。船首有断电缆一股,长约1.5米,前空舱和前油舱右弦上各找到焊条一支。岸上燃料化工厂锅炉房的三相间刀开关上接有电缆(与船首断电缆规格、外形相同)拖到油轮上。在岸上200多米范围内搜索物有:焊钳一把,焊工面罩一个,手电筒头(玻璃已碎)一个,皮鞋一只,BP机碎带一段,梅花表破碎零部件一批,分布很散。这些物品经化工厂承包者岑A证实,是其弟岑B死者之一身上之物。
从事故现场情况和知情人处调查分析,这次事故起因是当事者岑B等人违反燃油储运规定,违章在油轮上烧焊动火,焊接热能和明火引爆油舱内的油蒸汽与空气的混合物,造成爆炸死人惨剧。第一声小炸是焊接直接引起的;首爆后产生的高温高压使舱内油品蒸发着火,加上残余的油汽空气混合物,使爆炸物浓度比第一次高得多,爆炸威力也大,响声巨大、甲板掀起后翻及炸飞物主要由大爆炸造成。
舱内油面至甲板底有40公分高度,形成存储油汽、空气混合物的空间。船道上翘,船腹平,空腔前大后小,故爆炸破坏靠船首方向严重。由新造油库或燃料化工厂油池充入船上的油名义上是250号重油,但其闪点为83—92度,此规定值偏低很多(国标250号燃料油的闪点不低于130度),容易蒸发出油汽。加上当时气温高,太阳辐射热强,岸上加油又升温至50至60度,是生成相当数量油汽的条件。舱内空间存有油蒸汽、空气混合物,这是爆炸的物质基础。作为引爆能源的电焊则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油轮和油码头上都有禁止烟火的规定和标志,在输油码头和油轮上动火,按规定应办理一级动火手续,清除可燃物,进行气体检测,做好防范措施,然后才可进行。然而4名人员均非持证焊工,擅自在油船上焊接作业,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事故直接责任者已在事故中丧生,不再追究责任,但人们应从这起事故中吸取教训,加强对私营个体船只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