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农家乐食品有限公司 发生一起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
农家乐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本50万元,占地面积2600平方米,现有员工22人,主要腌制竹笋半成品,为下游企业供货。竹笋腌制主要工艺为:清洗→切分→抹盐→腌制。 ◆ 7月28日20时30分,企业法人周某兵组织王某政、杨某亨和陈某国3人在1#池抽水,准备抽干后对池底部残渣进行清理。 ◆ 21时30分,1#池内水位抽至距离池底约30cm时,周某兵安排王某政进入1#池内,将抽水泵移动至低洼处再继续抽水。王某政通过木梯进入池内,1分多钟后晕倒。 ◆ 21时35分,周某兵、杨某亨陆续进入池内施救,晕倒在池内。陈某国见状立即呼喊周某兵妻子李某芳帮忙。 ◆ 21时37分,陈某国到库房找来电扇对池内进行通风。 ◆ 21时48分,李某芳、陈某国到附近找来村民帮忙营救,并拨打120。 ◆ 22时08分,周某兵、王某政、杨某享相继被救出。 7月29日凌晨3时许,重庆市渝北区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现场检测,在事发1#池距地面2.3m处硫化氢含量仍有42ppm(超标6倍),氧气含量20.4%,未检测出一氧化碳。 事故企业未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3号),未配备专门的监护人员,未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题安全培训,污水池周边无安全警示标志或风险告知牌。 事故企业配置的气体检测仪、可更换式防毒面罩均已失效,未配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三角架等应急救援设备,未按要求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开展演练。 从企业负责人到作业员工均对污水池中毒风险认知严重不足,未按照“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开展污水池清理作业。发生异常情况后,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盲目下池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