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阳庭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15年1月8日上午8时20分许,中山北路1228号,上海阳庭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格林豪泰(沪太路店)外立面拆除GRC线条并新装EPS线条工程施工过程中,上海阳庭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刘洪龙、谢真付从脚手架五层坠落,造成1人重伤。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和《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发〔2009〕12号),由普陀区安全监管局牵头,会同区监察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并邀请区检察院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整改措施。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上海阳庭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钱鑫路301号249-C室,法定代表人:凌展国,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房屋建设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除特种设备),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幕墙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园林古建筑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钢结构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18日,营业执照期限至2023年4月17日,登记机关: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山分局。

  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238号6、7、8、9号楼,法定代表人:ALEXSHUGUANGXU,注册资本:美元一仟零陆拾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经营范围:酒店管理,酒店经营及餐饮(仅限分支机构),酒类销售(限店堂内),零售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住宿相关服务业务,停车场(库)经营;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格林豪泰酒店的经营。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30日,营业期限至2035年6月29日,登记机关: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项目情况

  该项目为格林豪泰酒店(沪太路店)外墙西、北立面拆除GRC线条并新装EPS线条项目,建设单位为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上海阳庭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无监理单位。工程合同签订于2014年12月,合同总价款90816元。

  该项目于2015年1月4日开工,1月5日开始搭建脚手架,1月7日开始拆除外立面GRC线条,1月8日事故发生时正在拆除酒店西面外墙西南角脚手架五层高处的GRC线条。

  (三)相关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情况

  上海阳庭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真实有效的《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未取得真实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上海阳庭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佘攀贵,公司业务经理,男。

  上海阳庭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邱青海,男。

  上海阳庭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刘洪龙,男,具备相关从业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上海阳庭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谢真付,男,具备相关从业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工程部总监齐国勋,男。

  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刘君,男。

  (四)重伤伤者基本信息

  谢真付,男,汉族,1973年8月出生,重庆市云阳县人。

  (五)事故现场情况

  格林豪泰沪太路店北面和西面搭建了脚手架,脚手架总高六层,总体搭建完毕。脚手架第五层、第六层外围拉起安全防护网,第一至第四层没有安全防护网。外墙西面西南角第三层脚手架处悬挂着一把桔红色冲击钻。

  (六)安全管理情况

  2014年12月10日,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与上海阳庭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高空作业安全协议书。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指派项目负责人刘君负责施工现场管理。

  二、事故发生情况

  2015年1月8日上午8时20分许,上海阳庭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刘洪龙、谢真付、王行平、唐诗兵在脚手架五层拆除GRC线条,王行平使用冲击钻打下一块一米左右的外墙水泥块,刘洪龙和谢真付徒手去接,由于水泥块过重,刘洪龙、谢真付站立不稳从脚手架上坠落,报“120”后送至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救治。刘洪龙经简单医疗后离院。谢真付经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诊断为开放性多发性骨盆骨折,多发性肋骨骨折,肝血肿,创伤性肝破裂接受住院治疗,2015年2月13日已出院。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从业人员刘洪龙、谢真付在脚手架五层拆除GRC线条施工中未佩戴安全带、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是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刘君对施工安全管理不严、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以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佘攀贵未告知工作岗位危险因素、对施工安全管理不严、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是本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性质

  经认定,上海阳庭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因从业人员安全施工意识不强、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不严、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而导致的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

  经调查认定,从业人员刘洪龙、谢真付安全施工意识不强应承担责任。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刘君对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不严、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应承担管理责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佘攀贵未告知工作岗位危险因素,对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不严、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应承担管理责任。

  上海阳庭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佘攀贵、现场负责人邱青海已于2015年1月8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拘留,现已取保候审。

  上海阳庭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真实性存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奉贤分局四团工商所已立案调查。

  建议安全监管部门对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该项目负责人刘君予以行政处罚。

  五、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鉴于该项目已停工,脚手架已拆除,上海阳庭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应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再教育。加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能力和从业人员安全施工意识的培养。从事故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提高思想认识,从根本上强化安全意识,真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建筑施工、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具体操作规程,坚决消除事故隐患。应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引入真实案例教育,使管理人员真正承担起责任,告知施工人员工作岗位危险因素,做好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公司内部从严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的现象。认真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及时清理废弃建材。要求完善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加强应急的演练,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应加强对施工方各类资质、安全生产条件、安全教育情况和施工人员各类资格的审核,加强对各级员工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提高思想认识,从根本上强化安全意识,真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上海阳庭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8”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

  201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