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7•24”内蒙古某电厂新建工程项目人身伤亡事故情况的快报
2020 年7 月24 日某电厂新建工程项目发生1起物体打击伤亡事故,造成1 名施工人员死亡。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某电厂新建工程项目脱硫综合楼为三层混凝土框架结构,总高21.45m,由安徽某公司负责施工。该工程于2019 年7 月26 日开工建设,原劳务分包单位安徽某建设有限公司,因劳务纠纷于2020 年6 月5 日停工。现劳务分包单位为安徽翰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该公司于6 月16 日进场开始剩余工程施工,7 月6 日结构到顶。7 月23 日开始进行11.95m 层脚手架拆除,7 月24 日凌晨4 时30 分木工班组将已拆除的脚手架管周转至地面,6 时30 分施工队安排南某某(死者,62 岁)进行脚手架管归类码放作业。
二、事故经过
7 月24 日16 时17 分,南某某在脱硫综合楼外地面清理脚手架管时,被上方掉落的一根脚手架管砸中安全帽顶部,当场倒地昏迷。现场作业人员立即拨打120 急救电话,并启动应急预案。16 时42 分,120 救护车到达现场进行紧急抢救;16 时49 分,心电图显示南某某已无生命体征。
三、事故原因
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四、应急处置
16 时55 分,锡盟某电厂项目管理部向锡盟某能源分公司报告事故情况,并按规定报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行业监管部门、集团公司。锡盟某能源公司启动应急预案,相关领导及人员赶赴现场,安排部署应急救援及事故处置,协调善后工作。
五、工作要求
1.配合做好善后工作。锡盟某电厂要配合施工、总包等单位全力做好善后相关工作,同时配合地方政府、监管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2.做好事故调查处理。根据集团公司领导指示,由集团公司安环部、电力部牵头组织,纪检组参加,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厘清责任,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严肃追责。
3.锡盟某电厂新建工程项目现场全面停工整顿。深入查找、剖析事故暴露的问题,全面梳理管控流程,切实落实管理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整改。同时做好人员稳定、心理疏导工作,落实现场停工后停水、停电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4.加强施工现场人员准入管理。各级企业所有建设工程、检修技改项目要强化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管控,彻底排查在场施工人员数量、资质、年龄等与实际是否相符。具备条件的现场必须实施全厂封闭管理,完善视频监控系统,通过人脸识别系统严格施工人员准入管理。加强新入场人员资格审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人证一致,每日对施工人员进出场情况进行核查,杜绝没有履行入厂审批手续人员进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