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4·15”消防责任事故案三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4月25日,常熟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依法对“4·15”消防责任事故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王秋良、童福文、岑爱玲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4月15日0时19分,常熟市莫城街道湖鹤村湖鹤苑(东区)23幢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30平方米,医院收治9名伤员,5人抢救无效死亡。初步查明,火灾是由电路问题引发。经警方调查,湖鹤村湖鹤苑(东区)23幢房东王秋良,租住该处从事服装加工的童福文、岑爱玲夫妇因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常熟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王秋良、童福文、岑爱玲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规定,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八条之规定,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在市看守所内,身为出租房房东的王秋良悔恨地说,其实自己知道租住户童福文和岑爱玲的生产小作坊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但认为这是租住户自己的事情,同时也一直抱有侥幸心理,以为火灾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童福文、岑爱玲夫妇同样追悔莫及。童福文说,虽然知道有消防隐患,但还是心存侥幸。如果当初充分重视安全生产,租一个仓库专门堆放货物,或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