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化工厂相隔40天,连续两起爆炸事故致2死
近日,接江苏省宜兴市新建镇群众反映,宜兴市申新染料有限公司在相隔40天接连发生两起爆炸致2人死亡事故。根据群众反映,调查了解到2021年6月6日下午17时30分左右,宜兴市申新染料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导致一名山东籍工人死亡。仅仅相隔40天,7月16日上午10点多钟,申新染料有限公司再次发生爆炸事故,致该厂工人尤某某在爆炸事故中死亡,事后,据其同村乡邻说,厂方已作赔偿。(尤某某,43岁,原籍贵州,小时随其父来到新建镇武家村承包土地,后落户至当地。)
就申新染料有限公司发生的两起爆炸事故,二三里资讯在宜兴市新建镇安监局史志栋局长处得到证实,并称,6月6日、7月16日,两起事故都已上报,宜兴市也已成立事故调查组。
在宜兴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毛科长告诉二三里资讯,两起事故上报后已由宜兴市政府组织应急管理局、纪检委、工会、公安等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8月6日前将出具事故调查报告。
两起爆炸事故相隔仅40天发生在同一家企业,不得不让人产生疑惑。为什么在6月6日第一起爆炸事故发生后,在宜兴市已成立事故调查组对涉事企业申新染料有限公司进行停产处理的情况下,仅过了40天,申新就再次发生爆炸事故呢?
宜兴市应急管理局的总工程师杨总工对此给出了不同的说法:6月6日,爆炸事故发生后,宜兴市应急管理局已将申新染料有限公司的生产电全停了,仅留了检查检修的用电。7月16日,仅有检查维修的活,当时并未安排尤明亮去维修。不知因何原因尤明亮去了厂里,应该是原老总周小良安排他去的。现在周小良在医院做手术,对尤明亮那天去爆炸事故现场的原因正在调查。6月6日,第一起爆炸事故后,申新染料有限公司的生产电是关着的,7月16日,第二次爆炸事故,为什么尤明亮会去厂里?又为什么会发生爆炸?事故目前正在调查中。 对于杨总工程师的说法,宜兴市一位干了多年化工企业的老板说:“在我们江苏,化工企业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部门就要责令企业停产进行整顿检查检修设备,查找事故原因。6月6日,像申新染料有限公司发生的爆炸事故,肯定会给生产设备造成损坏,停产检查检修设备是必须的,而且在60日内的事故调查期,一般来讲是要全部停产的,也就是说,申新染料有限公司7月16日发生第二次爆炸时应该是处于停产状态。停产检修,没有生产,不应该也不太可能发生爆炸事故,除非该企业违反停产整顿检查检修的相关规定偷偷生产,而宜兴市应急管理部门对此予以默许或者是疏于管理、不知情,才造成在第一次爆炸事故后安全隐患未消除的情况下,再次酿成爆炸致人死亡事故。这样接连发生爆炸事故新建镇安监局、宜兴市应急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则有疏于管理的失职之责。”
一位曾经参与过事故调查的工会人士也提出了自己质疑:“化工企业在断掉生产电、仅有检修电、检修设备而不是生产的情况下,又没有化工原料的加入,基本不可能发生爆炸事故(易燃易爆的化工原料是化工企业容易发生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停产检修,而不是生产,基本可排除爆炸的可能。反之,在正常生产中,对大量易燃易爆的化工原料的加工,则会存在爆炸的危险和可能。像申新染料有限公司7月16日的爆炸事故,如果仅仅与维修检修活动相关,而不是生产,没有化工原料的加入,却发生爆炸既不符合常理,也令人生疑。”
在宜兴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毛科长和该局杨总工程师告诉二三里资讯,按照事故调查的相关规定,8月6日事故调查结果会出来,出来后,就会反馈给二三里资讯。
8月6日,二三里资讯致电宜兴市应急管理局,毛科长说,因为疫情无法前往调查,出具事故调查报告也不是应急局一个部门,需要调查组成员单位共同,然后报宜兴市政府批准后才能公布。目前调查报告还没出来。
截止二三里资讯发稿时,宜兴市应急管理局仍未回复申新染料有限公司事故调查的相关情况。
对于宜兴市申新染料有限公司发生的爆炸事故,居住在该厂周边的群众愤慨称:“6月6日,第一次爆炸事故后,7月16日,再次发生爆炸事故,让人有理由相信是申新染料有限公司存在顶风违规偷偷生产的嫌疑。
新建镇安监局与申新染料有限公司仅一路之隔,站在新建安监分局的办公楼上就可以看见申新染料厂里的情况。如果说申新染料公司不是偷偷生产,应急管理部门会看不见发现不了?
8月19日、31日,二三里资讯连续以《江苏宜兴一化工厂40天两爆炸致2人死亡的背后疑云》为题,报道了江苏宜兴申新染料有限公司在仅仅相隔40天,就接连发生两起爆炸致人死亡事故的相关新闻,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也引起了江苏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纪委部门对相关问题也进行专项调查。宜兴市对两起事故的调查报告也相继对社会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