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绿色环保再生能源(萧县)有限公司供热管网项目发生一起触电事故
转载-鹰眼研究。
2020年12月16日11时许,光大绿色环保再生能源(萧县)有限公司供热管网项目(以下简称“供热管网项目”)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重伤。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2号)等规定,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任组长,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应急管理局、县总工会等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12.16”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纪委监委和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事故地点位于萧县白土镇张村和冯楼村交界处,属光大绿色环保再生能源(萧县)有限公司供热管网项目,项目法人为光大绿色环保再生能源(萧县)有限公司,供热管网项目自萧县经济开发区至合成革园区和化工园区,全长约15公里。
(二)项目施工情况
事故发生时,供热管网项目由谢*勤使用山西晋湘宏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名义组织人员进行施工,但谢*勤、光大绿色环保再生能源(萧县)有限公司和山西晋湘宏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三者之间未签订任何协议手续,也未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责任。
(三)相关人员情况
谭*林,男,49岁,江苏省高邮市人,供热管网项目钢筋工,事故中伤者。
谢*勤,男,58岁,江苏省扬州市人,供热管网项目施工实际组织者。
何*明,男,36岁,江苏省扬州市人,钢筋施工现场负责人,谭*林系何*明联系到该项目工作。
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处置和善后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0年12月16日,钢筋工谭*林、郑*福在HC2-10#管柱钢筋笼进行钢筋笼搭接延长作业施工,谭*林负责在钢筋笼里接扎钢筋,郑*福负责在地面递送钢筋。11时许,郑*福看到钢筋笼冒烟,赶忙喊人救援,现场人员迅速赶到事故地点,发现谭*林倒在钢筋笼里。
(二)应急处置和善后情况
事故发生后,郑*福和附近赶来的工友郑*等看到谭*林倒在钢筋笼里,立即将现场情况向谢*勤和何*明进行了报告,随即组织开展救援,将谭*林从钢筋笼中拉出。现场工人郑*拨打 “120”急救电话,“120”到场后将受伤的谭*林转送至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后由于伤情严重,谭*林四肢截肢。
(三)事故报告情况
2020年12月30日,谭*林家人向12345热线举报该起事故。经县应急管理局核实,12月16日事故发生后,供热管网项目施工组织者谢*勤接到现场工人事故报告后,未按规定要求向县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也未向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报告,蓄意瞒报了这起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