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佰世达木业有限公司“1 ·27”一般粉尘燃爆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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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7日16时56分,梁山经济开发区济宁佰世达木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粉尘燃爆事故,造成1人死亡,1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为7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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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情况

济宁佰世达木业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佰世达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832064353462M,企业法定代表人王清森,该企业成立于 2013 年 3 月 12 日,注册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梁山经济开发区云龙路与科龙西路交汇处,经营范围为中高密度纤维板生产销售等。企业从业人员 153 人,所属行业为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主要工艺包括木片的制备、 纤维的制备、纤维坯预压成型与铺装、热压、脲醛树脂的制备等。

(二)生产工艺

中高密度纤维板生产工艺主要分为 5 个工序:削片、热磨干燥、分选、铺装热压、砂光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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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企业生产工艺流程

(三)事故设备设施情况

1.分选机

分选机设备整体南北长 15 米、东西宽 8 米、高 16.8 米。分 选机共两台,南北并列设置,每台分选机配备干燥旋风除尘器 1 台、正压风机 1 台、螺旋输送器 2 台、锁气卸料阀 2 台,在分选 风机排风管道上配置有火花探测及报警仪。

2.废料间

废料间为分选工序的配套设施,位于分选机底部,南北长 15米,东西宽 8 米,高 2 米,用于收集和清理粉尘废料。废料间内 顶部有 8 个排料口 (如图 1 ) 。正式生产时分选机通过⑤⑥⑦⑧正 常排料口排料,废料间此时清理方式是通过除尘风机的吸尘软管 在排料口下方自动吸尘,不会形成大量粉尘积聚。当检修后开机 或紧急停机时,生产系统通过①②③④异常排料口紧急排出大量粉尘,并在废料间内大量堆积,此时则需要通过增加人工方式清理,以加快清理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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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  生产工艺设备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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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经过

2022 年 1 月 27 日 9 时 30 分许,佰世达公司完成热磨机磨片更换等检修工作后开始投料生产。10 时许铺装热压工序出现一次进料故障。11 时 36 分至 11 时 40 分左右,左分选机、干燥管道前段陆续出现多次火花报警,生产经理侯加峰通知紧急停机,随后对干燥管道和分选机进行了检查和清理。13 时 30 分许再次开机生产。此时,废料间内分别因设备检修后开机、进料故障、火花报警后开停机等 3 次排料,导致废料间内积累了大量的木纤维废料。13 时至 16 时,干燥管道前段、左分选机火花报警各两次,操作工复位后继续生产。

14 时 51 分丙班带班经理王宗胜在微信群通知班组全体人员下班后去废料间集中清理粉尘废料。16 时许,多名丙班员工陆续到达废料间集中清理粉尘废料。在清理废料过程中,王宗胜发现在②号异常排料口下方料堆内有少量已碳化冒烟的木纤维,但没有组织人员撤离,仍继续清理粉尘。16 时 45 分,左分选机火花开始频繁报警,生产经理侯加峰、设备主管杨列湘等人员对报警进行多次复位并分析报警原因,在喷淋系统未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侯加峰未对生产系统进行停机,也未向总经理报告。16 时 56 分许左分选机发生燃爆,燃爆后产生的大量高温气体和燃烧物经系统管道分别进入右分选机和废料间,造成右分选机和废料间内分别发生燃爆,导致三层平台 1 名甲班员工被附近未封堵的右分选机取料观察口喷出的火焰烧伤,17 名丙班员工在废料间内被不同程度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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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4 事故现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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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经调查,事故发生当天中午,佰世达公司热磨机磨片更换完毕开机生产时,因左分选机排料管道和干燥管道前段火花报警系统多次报警,侯加峰组织停机并对干燥管道进行检查,发现位于干燥管道前段的喷浆管口附近有糊化的阴燃纤维团。工人在废料间内干燥异常排废管下部堆积的木纤维中也发现了阴燃的木纤维,显示在事发前左分选机腔体内聚集有高温的阴燃物料。检查左分选机进料螺旋和上下腔排料螺旋时,发现螺旋叶片有变形并与外壳均有异常磨损的痕迹,同时查出干燥旋风除尘器 锁气卸料阀腔体锈蚀掉皮,分选系统内部进入铁质异物。分选系统设备转动部件和系统内的高温阴燃物料经过摩擦、挤压发热产生火星,系统火花报警仪连续报警,当班生产负责人没有责令及时停机处理,最终引发了左右分选机及废料间内的粉尘云燃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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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5  左分选机排料螺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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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6  干燥旋风除尘器锁气卸料阀腔体

(二) 间接原因

佰世达公司,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

1.佰世达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格雷康火花报警仪报警记录显示,近三个月内左分选机出现多次火花报警。企业未能及时查明报警原因并消除事故隐患,使设备带病运行。事故发生当天未及时查出三层平台右分选机取料观察口未及时封闭的问题。

2.佰世达公司未有效开展废料间内粉尘爆炸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未根据粉尘爆炸危险性和涉粉作业人数等关键要素,评估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制定并落实管控措施。

3.佰世达公司未对火花报警及喷淋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未能保证火花报警后喷淋系统正常启动运转,导致火花报警仪报警时,未能及时启动喷淋设备。

4.佰世达公司组织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不力。在 2021 年县应急局组织的对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活动中,佰世达公司将不是安全员的人员代替安全员赵延栋参加安全培训。对员工粉尘防爆培训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对粉尘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差。

5.佰世达公司未按规定设置使用安全总监。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任命电气主管刘广喜为名义上的安全总监,2021 年 12 月 31 日又将其安全总监免职。2022 年 1 月 1 日至事故发生,未重新任命安全总监,也未向主管和监管部门进行汇报,安全总监职能未有效发挥。

(三) 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济宁佰世达木业有限公司“1 ·27”一般粉尘燃爆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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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佰世达公司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全面深入辨识安全风险,落实安全管控措施;积极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大对作业现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按规定使用安全总监,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对粉尘涉爆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及应急处置能力。

(二) 梁山经济开发区要深刻汲取本起事故教训,认真履行属地安全监管责任。严格监督企业落实安全总监和有关培训等安全要求;加大自身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力度,切实提升专业技能。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提高检查的技术含量,及时发现和消除企业深层次安全隐患。

(三) 梁山县应急局要采取切实措施提高监管效果。立即开展粉尘涉爆领域专项检查,举一反三,切实消除类似事故隐患。加大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力度,加强对自身工作的内部监督和考核,防止工作流于形式,提高监管效果。加大监管和执法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力度,提高自身安全技术检查技能。充分利用社会技术力量支撑,全面梳理监管行业重点和难点问题,加大检查力度,及时消除有关事故隐患,切实提高监管水平。

( 四 ) 梁山县工信局,要加强自身业务能力的培训,完善和加强行业安全管理方式方法,针对不同行业技术特点,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止行业主管流于形式,加强对行业企业安全总监设置情况的跟踪管理,督促行业企业履行主体责任。

( 五 ) 梁山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对安全生产支持保障力度。在人员编制和财政资金上进行倾斜,确保监管人员在岗在位。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整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防止类似生产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济宁佰世达木业有限公司 “1 ·27”

 粉尘燃爆事故调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