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海门电厂发生火灾 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
11月7日上午10时许,汕头海门电厂内二号机组发生火灾。事发后,汕头市领导刘小涛、曾湘澜带领市有关部门领导立即赶往现场指挥救援。汕头市特勤一中队,濠江中队,龙湖中队、潮阳消防大队等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救援,潮阳区卫计局抽派5辆救护车赶赴现场随时准备救护伤员。
经初步火情勘察,着火位置为海门电厂内二号机组的吸收塔,燃烧物为玻璃鳞片,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无人员被困。截至上午11时49分,火势全面得到控制。目前,火势已扑灭,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善后及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